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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甲醇期货交易获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3 21:2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3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关于"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为大宗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的精神,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开展甲醇期货交易。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批准郑商所挂牌甲醇期货合约。

  甲醇是一种重要的基础性有机化工原料,在化工行业和新兴的替代能源领域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在二甲醚、烯烃等石油替代领域逐步得到应用,消费量也稳步增长。但由于缺乏权威的价格信号来指导生产和经营,也无法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我国甲醇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企业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迫切需要开展期货交易来发现价格并进行套期保值。

  证监会指出,在我国开展甲醇期货交易,一是有利于优化甲醇的价格形成机制,指导甲醇上下游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促进甲醇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的供求平衡;二是可以为甲醇的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控制手段,推动相关行业的稳步发展;三是有利于以市场化手段促进国家甲醇产业政策的落实。在交割厂库的指定上向大型企业倾斜,推动企业的发展壮大,从而促进甲醇行业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原文链接: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bgt/xwdd/201110/t20111013_2007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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