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马议会拟修改“海关管理法”成立专门机构调查和监管废金属出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4 02:24 来源: 商务部网站《论坛报》2011年10月13日报道,为打击不断加重的废旧钢铁、铜和黄金等金属的盗窃犯罪,加强对废金属出口的监管,巴哈马政府向议会提出“海关管理法修正案”,拟在海关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对废金属出口的调查、检查和颁发许可。
根据政府提交的“海关管理法修正案”,装有铜、铝、青铜或其他一些限定金属的出口集装箱必须经过海关专门机构的监管调查,经检查后认为合法的将颁发装船许可,但如果认为有非法途径获得废金属嫌疑的将交给警方进行调查。新成立的海关专门机构将作为唯一授权机构对装有废金属准备转运或出口的集装箱进行检查并颁发许可,船运公司也必须得到许可才能装运持有许可的废金属出口集装箱。为建立起有效监管链条,授权交易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废金属取得的来源文件以及出售废金属者提供的合法性证明文件。装有铝、青铜或整流器等出口废金属的集装箱,在得到出口许可后仍需等待15天才能起运,而废铜的出口则需在获得许可后等待30天才能装运。
为抑制严重的盗窃犯罪,巴政府曾于今年7月颁布临时行政令,限制废金属出口3个月,该禁令将于10月底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