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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规划出台目标被指偏低王秀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9 09:24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王秀强 北京报道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迎来产业发展拐点。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这是国家部门首次发文明确鼓励该产业发展。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是指利用天然气为燃料,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等方式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在负荷中心就近实现能源供应的现代能源供应方式,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必须在70%以上。广州大学城项目、北京燃气集团大楼项目是分布式能源项目代表。

  北京恩耐特分布式能源技术公司总裁冯江华介绍:“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刚起步,已建成约40多个项目。受国家政策鼓励,在建项目众多。”目前,中海油、中国华电、中广核、北京燃气等中央和地方企业均成立能源服务公司,涉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产业。

  按照指导意见安排,国家将重点在能源负荷中心建设区域分布式能源和楼宇分布式能源。包括城市工业园区、旅游集中服务区、生态园区、大型商业设施等。

  指导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建设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并拟建设10个左右各类典型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域。2020年,在全国规模以上城市推广使用分布式能源系统,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

  天然气专家、华南理工大学天然气利用中心主任华贲认为:“上述规划目标在一年半前制定,目标偏低。一个分布式能源项目至少5万千瓦,大项目在50~60万千瓦以上。若2015年建成1000个分布式能源项目,装机规模早已超过5000万千瓦。”

  本报记者了解,2010年4月国家能源局下发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束后,今年上半年经四部委统筹后下发。

  “如果指导意见在现阶段研究制定,发展规模将翻倍。”华贲说。根据他的测算,2015年区域分布式能源和楼宇分布式能源总量在1亿千瓦左右,2020年将达2亿千瓦装机。

  尽管指导意见出台,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面临的“气价高、并网难、电价低、外卖难”四大障碍犹存。

  冯江华认为,“现行电力体制是限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的主要问题。受电力产业政策约束,一个法人建设的项目只能自发自用,不能向周边的其他法人出售其多余电力。”

  以大型综合商业区和工业技术开发区分布能源项目为例,此类项目产出的冷、热和蒸汽可在整个园区销售,而电力却不能。唯一的途径是将电力以当地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卖给电网公司,致使项目不具备经济性。

  此外,由于天然气价格过高,项目的经济性对投资者还是不具备吸引力;楼宇分布式能源发电具有不稳定性,电网对其电力接入并不欢迎,并网难题一直存在。

  针对上述难题,四部委在指导意见中提出,“各地和电网企业应加强配电网建设,电网公司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纳入区域电网规划范畴,解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并网和上网问题;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及运行机制等体制问题”。

  此外,中央财政将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给予适当支持;合乎要求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在确定分布式能源气价时要体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削峰填谷的特点,给予价格折让。

  上述政策兑现与否关乎分布式能源前途和命运。有业内人士认为,“指导意见所提出政策措施近乎完美,但多为原则性、方向性手段,并无约束力。国家各部门应加强协调,明确实施细则,以确保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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