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检察院大力加强侦查监督工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0 09:04 来源: 商务部网站本网讯(通讯员 位巧灵)近期,市检察院针对侦查监督措施不到位,监督工作不完善等问题,积极改进现行侦查监督工作方法,努力探索和建 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侦查监督机制,采取七项积极措施,全面履行好侦查监督职能,以此推动侦查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为主线,转变观念 ,统一思想,提高侦监干警对做好侦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抓好侦查监督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侦监工作特点和要求,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强化侦查业务知识的培训,培养复合型 的专门人才;支持侦查部门的工作,在配合中达到监督,在监督中体现配合。
三是加强侦监部门人员配备。根据实际情况,在侦监部门人员配备上予以倾斜,使人员配备达到最佳,从而使侦监部门能够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充 分发挥职能作用。
四是对侦监部门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行改革,建立以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为主体的侦监工作机制。强化侦查部门主办检察官责任制,积极吸收和借鉴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经验,对侦监部门主办检察官责任制进行完善。根据侦监工作的特点,配置好主办检察官的权力,明确主办检察官的责权利,增强工作责任心。
五是确保审查批捕案件工作质量。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不把不捕率的高低作为衡量审查逮捕工作质量高低的标准,而是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准确掌握批捕条件是衡量质量的唯一标准。
六是充分利用现代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保证侦查监督有的放矢,提升侦监工作的效率。
七是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状况调研,及时掌握当地社会治安状况,准确分析当地社会治安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方法,促进侦监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编辑:王一鸣 审核:邝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