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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上海等4地政府自行发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0 16:12 来源: 21世纪网

  据报道,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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