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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小蕾:地方自行发债须用于民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0 18:22 来源: 中国网

  

  图片来源:资料图

  中国网10月20日讯(记者 孙朋浩)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同时财政部颁发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中国网就此独家连线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左小蕾向中国网财经中心表示,中央政府须管好地方自行发债的用途,确保用于民生、社保、公共服务等。

  地方自行发债试点背景分析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左晓蕾认为,房地产市场低迷,占地方收入比重较大的卖地收入,出现明显下滑,这可能是导致地方自行发债的原因之一。而此次试点之所以选取这四个地方,主要是考虑这些地方财政实力雄厚,发生违约的概率较低。从试点的角度来看,是合适的。

  地方自行发债须用于民生

  左小蕾指出,地方自行发债中央政府一定要对地方债的使用和风险控制进行严格把关。地方发债获得的资金不能再用于房地产开发、重复建设等,而主要应用于民生、社保、公共服务。否则地方发债越多,钱越不够用,地方债的风险也会更高。

  能否能形成推广机制有待观察

  左晓蕾希望试点功能能够形成切实有效的地方发债机制,彻底打消地方债恶化隐忧,但此次试点选取的地方财政实力雄厚,违约风险小,从全国来说不具有普遍性。能否从这些地方试点到适用全国的机制,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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