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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 社会团体可起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5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

  昨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完善程序解决诉讼难执行难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表示,修正案草案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起诉和受理程序。针对有的法院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者对不予受理的案件只作口头告知,使当事人难以上诉的情况,草案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裁定书。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中增加公益诉讼

  王胜明说,近年来,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提出在民事诉讼法中增加公益诉讼制度。

  为此,修正案草案规定:对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检察院可以提“检察建议”

  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加强了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检察建议的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草案还增加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调解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查阅人民法院的诉讼卷宗,并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草案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制度

  草案还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同时,进一步明确判决书、裁定书都应当写明判决、裁定结果以及作出判决、裁定的理由。

  草案强化执行措施,针对一些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拒不执行罚金提高10倍

  针对被执行人隐藏、转移已经查封、扣押的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行为,草案规定,将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从1万元以下提高到10万元以下。

  对单位的罚金从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提高到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从而进一步强化对妨碍民事诉讼人强制措施。

  金额5000元以下一审终审

  为及时解决面广量大的民事纠纷,根据一些地方的试点探索并借鉴国外好的做法,可以就促进作用适用简易程序的部分案件设立小额诉讼制度。

  民诉法草案设立小额诉讼制度,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标的额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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