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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存质量隐患 莫让惠民变伤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6 12:3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获悉,中国今年计划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预计将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介绍,今年中央财政分批下达了1522亿元补助资金,保障房建设虽然存在部分质量不过关,但保障房建设进度总体顺利,保障房质量总体可控。

  保障房建设各省“大跃进”部分质量不过关

  保障房建设11月底前全部开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表示,截至9月底,今年保障房已开工98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98%。“现在看,预计在11月底前能全部开工”。但是,姜伟新坦言,今年建设任务比去年有较大增加,一些地方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中西部地区资金压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拉长了建设周期。

  昨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他表示,中国今年计划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预计将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报告指出,目前保障房建设存在选址离城区较远、部分质量不过关、退出机制不完善三大问题。

  住建部向人大报告:保障房6方面存问题 个别有质量隐患

  昨日,受国务院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城镇保障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报告。报告中指出,保障房建设在工程、分配、配套设施、资金、制度、立法等方面还是存在问题的。

  工程,个别存在质量隐患。保障房质量总体可控并不意味着没问题,姜伟新坦言,工程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分配,出现骗租骗购情况。保障房的分配和运营管理是一直困扰保障房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姜伟新分析,由于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出现了骗租、骗购的情况。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公众意见很大。

  配套,交通建设相对滞后。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姜伟新表示,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

  资金,中西部筹资压力大。大量建设保障房面临建设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压力,姜伟新认为,今年建设任务比去年有较大增加,一些地方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中西部地区资金压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拉长了建设周期。

  制度,前后政策衔接问题。住房保障制度顶层设计方面,由于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不断完善。同时,也有前后政策如何更好衔接的问题。比如经济适用住房,早期的供应范围比较宽,套型面积标准、上市交易规则等与后来调整的政策不完全一致,也造成了一些社会误解。

  立法,需用法规加以规范。姜伟提到了住房保障立法问题,由于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工作中出现的如政策边界不够清晰、利益调节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需要以法规的方式加以规范。-据新京报

  中央财政下达资金1522亿元 保障房质量总体可控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介绍,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总体顺利,建设资金基本落实。今年中央财政分批下达了1522亿元补助资金,各省(区、市)也通过增加省级财政补助、提高土地出让收益提取比例、从当年超收收入安排等方式,加大了投入力度。截至9月底,已开工98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98%。按此进度,保障房建设在11月底前可以全部开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各地在建的保障房的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看加之各地对发现的“瘦身钢筋”等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工程质量总体可控。

  保障房存质量隐患:莫使民心工程变“伤心”

  据世华财讯,保障房建设是国家保障低收入阶层住房需求的民心工程,是平抑房价、治理畸形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举措。但由于保障房不同于商品房,其房价有所限定,这就决定了其总投资有限,参与各方的利润空间有限。所以建设单位为了多赚钱,会在购买建筑原材料、施工标准等环节上下足工夫,“精打细算”。一旦监管不到位,很有可能让“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找到空子;而且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府和建设单位为了赶工期,容易出现“萝卜快吃不洗泥”的现象;再次建设单位由于一些工程被层层转包,从而导致建设单位资质等级和技术管理水平不高,工程质量也无从保证。

  地方政府于保障房建设负有双重责任,既要保证速度,更要强调质量。如果保障房建好了,却在几年之后成为安全事故频发的重灾区,则会形成住房需求得到保障、住房安全毫无保障的局面。保障房不断出现的质量问题,不仅损害了百姓的利益,也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希望各地既要重视保障房建设的规模和速度,更要重视保障房建设的质量。只有建设质量合格的保障房,才能让百姓安居、生活安心。否则很可能使这一浩大的“民心”工程最终沦为百姓的“伤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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