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成果仍需巩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7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本报评论员周太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在南宁考察时指出,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处于关键时期,各级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
当前,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成交价格和成交量在“金九银十”中持续下降,加之近日银行房贷利率的普遍提高,开发商以多种方式降价促销的越来越多。据行业数据显示,上周(10月17至23日)上海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再次跌破1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9%;成交均价21247元/平方米,环比下降5%。至此,10月前三周上海市共计成交一手商品住宅30.27万平方米,和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滑72%,成为近7年有数据历史以来的最低水平。
可以说,中央政府力度空前的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已明显见效,但在房地产拐点到来的热议中,深层次的博弈依然激烈。虽然社会上对房地产调控情形的反映不一,各地的状况也存在跌涨不同的较大差异。要求保持或加大调控力度,与呼吁放松调控的声音愈加活跃。但房地产到底该调控到什么程度?能否实现开发商、购房者与地方政府三方利益相对均衡的平稳过渡?都是急需破解的难题。特别是,房地产调控目标的不确定性,各地状况的差异性,通胀压力与投资乱象的现实,使扑朔迷离的楼市前景依然充满变数。如果不厘清房地产调控的真实目标,就难言对房地产调控成果的巩固。
过去20年房地产的飞速发展,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起到了很大的支撑作用。但同时也滋长了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顽症。这不仅是导致地价飙升、房价高涨的主要原因,也是房地产调控难见成效的重要原因。在此状态下,要使房地产回归到以合理房价为主要标志的理性轨道非常艰难。
一位知名企业家的话代表了业内的态度:虽然降价是开发商的必然选择,但房价下降的幅度不会太大。这是因为,房价的成本是刚性的,不像制造业钢铁、水泥的成本,一个月就可以转换成商品,房地产要集中两到三年前的土地和财务成本,此时要求开发商负成本销售也很难。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持续高位运行的房地场市场虽然充满泡沫,但要挤掉这个泡沫不是一日之功。
我们认为,要根治以巨大的经济利益为根基的房地产市场顽症,仅凭“限购令”和加息是远远不够的。要持续有效地解决好中国的房地产问题,必须加大土地制度改革力度,制定、完善房产税,化解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加强对土地使用和房地产交易及房地产信贷的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的投机行为,引导房地产企业及时调整利润空间,让利于民。要抓住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力推进的有利时机,降低房地产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继续制定细化、可量化的引导政策,实现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