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伟新: 经适房上市会带来腐败 应尽可能提前防止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7 10:3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7日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定于2011年10月27日上午9:00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召开联组会议,对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表示经适房上市会带来腐败问题,我们会尽可能提前考虑,尽可能减少谋利的范围、空间和数量。
以下是直播实录:
吴晓灵委员:
谢谢主席。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实践证明,完全依靠政府或完全依靠市场来解决住有所居的问题都是不现实的,必须采取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办法来解决,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我认为是问题的关键。政府最主要的责任是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即用廉租房或货币补贴的形式解决困难群体住有所居的问题,带有救助性质。廉租房应小面积、功能全,做到既能住又有改善住房的压力。而目前许多地方保障面积太大,对自己努力解决住房问题的人来说有失公允,享受救济的人比自己努力买房子的人或者租房子的人住的条件还好,那是不公平的。中央政府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督促各地纠正这些偏差?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是用来解决中低收入夹心层人群的居住问题的。但由于经济适用房能上市交易,即使补交了土地增值收益仍有巨大的增值空间,诱发了许多腐败问题,真正夹心层难以享受到此政策。刚才姜伟新部长谈到了未来要改,说五年之后要交一定的土地增值收益,我想剩下的那些收益是以万元计、几十万元计,对很多人来说是有很大诱惑力的,比他去打工,比他做一份工作,短期内积累是多很多的,因而寻租的动力、腐败的动力仍然存在。近来,又有些地方,又允许几年后公租房出售给承租人,又会有寻租空间。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消除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市场中的寻租空间呢?抑制商品房市场的过度投机是为了平抑房价,但长期采取限购政策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相悖,应该更多地运用税收手段调节。我们可以用高额递减的增值收益税收和在扣除每人一定住房面积后开征存量房产税的方式加以调节。鼓励富人长期持有房产,并将房产投入租赁市场,解决租房市场房源的问题。不知政府是否认可这种调控方法,实施起来有什么困难?我再说一个观点。刚才谈到了限价房存在的必要性,其实我觉得限价房根本不需要存在。因为你要是针对一个过渡人群,可以把廉租房和公租房做好了,这些人就住有所居,他想改善,他买不起大房子,可以买小房子。限价房政策对于房价的确定其实是有扭曲的。
姜伟新:
方才吴晓灵委员提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从制度上和方向上对住房保障应该是以廉租住房为主和货币补贴为主,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问题的产生。正像她说的,有些享受了补贴的人比那些靠自己努力打拼的人住房条件还要好。廉租住房为主和货币补贴为主,我认为是对的,现在的方向也是在朝着货币补贴为主的方向在努力和行进着。我方才报告了,我们初步设想,两三年以后,恐怕就要逐步转到货币补贴为主。这两年之所以搞实物保障房,就是因为确实社会上这样的房源太少,这是我们这两年的考虑。现在是一个过渡阶段,正在朝着这样一个目标去走。
姜伟新:
经济适用住房只要能够上市,未来获利的空间就是很大的事情,也会带来很多腐败的问题,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我们开始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回答第二个问题的时候我报告了一些,制度设计上考虑了一些,现在看来还没有到实际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会尽可能提前考虑,尽可能减少谋利的范围、空间和数量,以前已经发生的,在工作当中逐步地改进。
(责任编辑:马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