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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谁在耍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8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高德起

  汽车“三包”规定从2004年起待产,7年时间居然没有呱呱落下地。不得不说,这是很中国特色的奇迹。个中原因再明显不过了,无非是各方利益博弈僵持不下,导致迟迟不见降生。还好,它没有彻底胎死腹中,今年又见动静。这让人知道,它还在,尽管依然难产得很。

  前不久,针对目前中国汽车市场普遍存在的质量及售后问题,国家检验总局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责任那规定,说到底,就是传说中的“三包”。

  但顺产似乎仍然只是消费者的一相情愿,反对的声音照例强大。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表示:现阶段汽车产品实施“三包”的相关配套体系不健全,全面实施汽车产品“三包”的环境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目前不适宜仓促实施汽车“三包”规定。

  不知道在中汽协的眼中,“三包”规定究竟还要再孕育多长时间才不仓促。但作为汽车、零部件和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的社团组织,中汽协在“三包”规定正欲露头时发声阻拦,不免让人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平生几分相当不好意思的猜想。

  不管“三包”规定此番的命运如何,必要的程序还是要走的。日前,质检总局如约召开了听证会。据说,本次听证会与往常一些见诸报道的全票通过的听证不同,与会的各方代表很“激辩”。

  经销商代表认为,将经销商作为第一责任方不妥当,汽车质量主要责任应在厂家,经销商只是被动执行厂家的规定。同时担心,汽车“三包”一旦实施,会有一些消费者恶意退车、换车,应该建立防范机制。这不仅与此前中汽协的表态遥相呼应,而且,是把消费者预设成“假想敌”,先行做了“有罪推定”,不禁让人想起“屁股决定脑袋”的俚语。

  与经销商代表的“率真”相比,车企方面的表态相对谨慎,设立独立第三方鉴定机构成为车企的主要诉求。按理说,这倒也并不过分,毕竟,真若发生纠纷,车企不宜再自做裁判,的确需要有个超脱的机构说句公道话。

  倒是某自主车企的建议相当无厘头:汽车“三包”肯定会对汽车自主品牌有比较大的冲击,希望政策制订者能够在政策出台的时候,对自主品牌的冲击和影响有一些考虑。这摆明了是自己把自主品牌推向了质量的洼地,而试图寻求政策特别庇护也显见着露怯,话里话外透出排斥“三包”规定的小心思。

  由此不得不问,汽车“三包”真就那么难?

  其实,如果真是设身处地为消费者考虑,是不是该“三包”和如何“三包”都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是不是想“三包”。至于“三包”的操作,或许老外的做法能给点儿启发。比如美国加州规定,新车购买之后的180天或行驶里程达到1.8万英里之前,车辆存在不足以致命的质量问题,在原厂或经销商处经过4次以上维修仍无法解决,可以要求汽车企业无条件退款或更换新品,汽车企业不得拒绝。

  不是说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但有的时候,确实亮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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