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拟给不满3岁孩子的父母每年放5天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9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关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该条例是深圳市性别平等法规的首次尝试,它填补了我国性别平等地方立法工作的空白。
《草案》亮点纷呈:提出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女性达到现行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工作需要,且仍愿意继续工作的,可要求延长退休年龄,直至与男性同龄退休;实行双亲育婴假制度,即男性在其生育或者抚养的子女三周岁内,可以每年享有五天育婴假;除国家职业规范明确规定有性别要求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及录用过程中不得设置性别要求,违反规定者罚款;每年10月28日为“男性关爱日”,成年男性可以放假半天等。《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