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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布11个地区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31 23:07 来源: 中国网

  中国网10月31日讯 财政部今日公布了全国11个省市及地区,地方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情况。财政部公告显示,近年来,各地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完善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据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北京已有6支新兴产业创投基金获批,基金总规模将达到15亿元。今年,黑龙江省省级财政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达到18.5亿元,同比增长39.8%,重点用于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就未来五年的发展,安徽省财政拟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5亿元设立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共计投入50亿元。广东省近期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专项资金,2011年-2015年内将统筹安排30亿元,采用竞争性扶持方式,无偿补助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重大核心装备研制等。

  原文如下:

  北京:新兴产业创投基金达15亿元

  近日,北京市第二批拟设立的新材料、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两支创业投资基金方案获得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批复。加上之前已设立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与环保、高技术服务业四支创业投资基金,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支新兴产业创投基金获批,基金总规模将达到15亿元。

  福建:三举措培育和引导新兴产业发展

  一是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新能源建设项目与中央扶持政策的对接,密切跟踪财政扶持新能源项目建设,支持生物质能源、太阳能、风能、秸杆能源化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扶持力度,促进产业技术成果转化。

  二是促进创意产业发展。采取政府投资股权、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助、奖励、前期工作经费补助等方式,支持创意产业重大项目、龙头企业、研发平台、人才培养基地、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建设,以及对省级优秀创意产(作)品和优秀创意人才进行奖励。

  三是支持公共平台建设。统筹资金重点支持软件人才引进和培养、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软件产业加快发展。支持闽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交流合作与对接、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等,推动全省信息产品创新,提高信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黑龙江:18.5亿元专项资金助力新兴产业建设

  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围绕实施“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等措施积极支持产业项目加快建设。2011年,省级财政共计安排基础设施产业项目资金72.5亿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达到18.5亿元,同比增长39.8%,重点用于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其中,经济结构调整专项资金7亿元,主要用于发展新兴产业;新型工业化、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3.1亿元,重点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这些专项资金的牵动和引导,将有力推动黑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放大效应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努力实现由分散支持小项目,向集中财力扶持产业项目转变;由直接支持企业,向重点支持园区建设转变;由直接对项目投入,向以奖代投转变;由无偿补助和贷款贴息,向引导投入转变。今年,省财政更多地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以产业项目引进和建设成效为导向,促进产业项目加快发展。为推进企业创新,对首台(套)产品给予一定奖励;对采购地方工业产品等按照产品实际购买价给予一定奖励;对各地市从省外招商引资并建设完工的项目,按照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同时,进一步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作用,吸引银行及金融机构投入、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安徽:“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5亿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近年来,安徽省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一次性安排25亿元用于支持全省产业发展,并决定2010年和“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5亿元设立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共计投入50亿元支持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为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省财政提出了明确推进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制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的筹措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和细化具体措施。

  二是落实配套,共同推进。切实发挥省已经下达的“种子”资金和申请补助资金作用,足额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确保省地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三是强化管理,加大督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尽快使专项资金发挥效益。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完善相关支付资料。加大对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专项资金用于假项目或项目前期工作有问题的项目。

  四是通力合作,加快实施。主动配合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共同确定当地项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工作顺利推进。

  广东: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专项资金

  为全面实施自主创新战略,进一步加大对高端研发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近期,广东省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专项资金,2011年-2015年五年内统筹安排30亿元,采用竞争性扶持方式,无偿补助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重大核心装备研制等。

  此次纳入扶持范围的核心技术攻关,主要是广东省政府确定的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端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的具有重大创新性和突破性的技术研发活动,能在3-5年内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成果、核心装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技术攻关。对于单个项目,省财政支持额度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不高于5000万元,且省财政补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资金总投入的30%。同时,扶持项目(企业)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各产业发展规划,属于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目录及布局的行业或领域,并列入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项目承担单位为省内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项目承担单位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社会信誉和综合实力;项目研发须在广东省境内等。

  为保证资金使用效益,扶持项目(企业)的选定引入“多中选好、好中选优、扶优扶强”的竞争性机制,实行竞争性评审。竞争性评审分为资格审查、书面评审、考察答辩三个环节,拟扶持项目名单经审核确认后,还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为强化资金管理,省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按规定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同时,会同科技部门,不定期对资金使用组织重点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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