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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新国标酝酿 地方政府抵触大在各省市区地方政府看来,如按新标准衡量,各地的空气质量成绩都将大幅下降,同时带来的环保达标压力也将大为增加。定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2 09:14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空气质量新国标酝酿地方政府抵触大在各省市区地方政府看来,如按新标准衡量,各地的空气质量成绩都将大幅下降,同时带来的环保达标压力也将大为增加。定军

  本报记者 定军 北京报道

  正当北京近期的阴霾天气引发巨大舆论质疑时,国家环保部已在着手修订空气质量标准,向国际上更严格的指标看齐。

  这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提出了二级空气质量的新标准——全天PM2.5(可吸入颗粒物直径为2.5微米)的含量要低于每立方米少于75微克。

  这相比目前采用的PM10(可吸入颗粒物为10微米)的含量要小于每立方米150微克的标准,有了幅度不小的提高。

  新标准目前正在各相关部委、各省市区环保部门及部分高校之间征求意见。据本报记者了解,部分环保专家主张尽快实施新的空气质量标准,比如以可吸入颗粒物PM2.5来代替PM10的监测标准。而各省市区地方政府则由于考虑到实施新标准后,所显示的各地空气质量将大幅下降,因而抵触情绪普遍较大。

  全国雾霾天气逐年增加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酝酿修订的一个背景是,与空气质量相关的雾霾天气,在全国各地呈现明显增加趋势。

  本报记者掌握的国家气候中心的一份针对1961~2005年时段的研究报告显示,全国平均年霾日数呈现明显的增加趋势,增长率为1.19天/10年。从年代际变化来看,20世纪60年代年霾日数2.2天为最少,70、80、90年代、21世纪初,日数分别为5.0天、5.2天、5.6天、7.8天,逐年代递增。

  90年代转为偏多态势,21世纪初达最高值,其中2003~2005年,霾日数显著增多,为近45年来霾日最多的三年,2004年为近45年来最高值。

  以北京为例,这个城市的阴霾天气在30年间增加了30天,总数达到60天左右。北京市气象局的统计是,2011年1-10月份出现霾的天气达到72次,比如常年(30年)的平均水平23.5次增加2倍,被10年的平均水平35.4次增加了一倍。

  导致全国霾日数增多的原因,气象专家们普遍认为与大气排放污染物增加有关。

  “比如北京,雾霾的增加与机动车数量的巨大增长有很大关系。”北京气象台高级工程师张明英认为,同时,天气条件中平均风速减少,导致污染物颗粒难以扩散,也有可能造成霾日的增加。“在地面温度下降较慢,空气温度下降较快时,这些污染物质容易固定在空中,像锅盖一样比较稳定。”

  因此,雾霾增加引发了公众对空气质量及其监测标准的关注和争议。近期的一个舆论焦点是,美国驻华大使馆每次发布的北京空气监测数据都比北京官方公布的数字要严峻。

  如网上流传的8月14日的数字显示,北京环保部门给出的监测结果是空气质量“良”,美国大使馆则给出的则是“中等”。10月29日,北京环保部门给出结果是“轻度污染”,美国给出的北京空气质量是“恶劣”。10月30日,中美监测机构分别给出了“轻微污染”,和“有毒害”的不同结论。

  这与双方不同的监测标准有关。美方是以PM2.5,即直径为2.5微米的可吸入颗粒物为监测内容。中方公布的数字,是以PM10,即直径为10微米的可吸入颗粒物为监测内容。

  而中国工程院院士唐孝炎认为,霾主要由PM2.5以下的颗粒物组成,PM2.5-10所占份额较小。北京空气质量指数主要监测PM10的物质,霾监测的次数多,污染加重未必能测到。

  这使得采用更严格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的呼声在环保学界不断高涨。

  “PM2.5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可以直接被吸入肺部,甚至进入血液,这对人体的伤害极大。国家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大气部副主任陈罕立认为,“国家需要尽快改变可吸入物的监测标准。”

  北京大学环境与经济研究所的张世秋教授在今年5月份的一次会议上指出,对重要的PM2.5排放源,进行技术、政策分析,对源的排放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和政策要求,并尽快将这些要求和政策信号向社会公布,以便企业和个人能够据此进行行为调整和生产方式调整以及技术转化等。

  新标准实施难 地方抵触

  而此次《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即是将目前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即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含量为每立方米为150微克,改为以可吸入颗粒物PM2.5为标准, 日浓度达到每立方米75微克。

  这一新标准,国家已在酝酿未来实施更高标准空气质量的打算。中国科学院、工程院《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成果》提出, 2030年80%以上的城市达到WHO指导值的第三阶段目标值。即M10、PM2.5的日浓度分别低于30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

  这一新标准在内部征求意见过程中,引起了各方争议。部分专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认为新标准实施难度太大。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的研究,中国空气可吸入颗粒物2.5如果达到二级标准水平,相当于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第一阶段的水平,按此水平,2008年全国城市中只有日照、拉萨、北海等极少数城市能达到此水平。

  “世界卫生组织对于发展中国家有3个过渡期,即使对于第一个过渡阶段的最宽松部分,PM2.5定的每日不超过75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是35微克立方米,我们国家要达到这个标准很难,70%到80%的城市都会超过这个标准。” 唐孝炎也表示。

  更重要的是,在各省市区地方政府看来,如按新标准衡量,各地的空气质量成绩都将大幅下降,同时带来的环保达标压力也将大为增加。

  以北京为例,在PM10标准的衡量体系下,根据“十二五”规划,北京需要在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排放量5年内下降10%。而今年上半年,北京PM10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平均值是每立方米117微克,比去年下降4.9%,空气质量是3级,基本没有达到二级的“良”的水平。

  而一旦采用上述新标准,则可能意味着北京需要在目前的污染物指数大降低。世界卫生组织第一阶段的目标值是,PM10的日浓度低于每立方米150微克,PM2.5物质的日浓度低于每立方米75微克。第二阶段的目标值是,PM10的日浓度低于每立方米100微克,PM2.5物质的日浓度低于每平方米50微克。

  这表面上看起来,北京已经达第一阶段的水平。但此前有说法是,环保部2009年撰写的 《国家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名录》判断,北京等10余年PM2.5的质量浓度已经超过了100微克/立方米,显然,即使PM10到达第一阶段的目标,PM2.5需要在目前的基础上消减25%以上。而要达到第二阶段的PM2.5标准,需要消减50%。这显然难度很大。

  因此,各地方环保部门在征求意见中,对新标准的抵触较大。

  针对此难题,南开大学教授白志鹏提出了一个过渡办法,他建议,可以先设定2-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进一步完善监测和评价方法,各个城市加快工业污染源、机动车排放源等的消减,对颗粒物污染有针对性的实施总量控制。就全国而言,上述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可以按照部分区域,城市群,到重点城市、一般城市,直至在全国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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