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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湄公河惨案犯罪嫌疑人可引渡到中国受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4 10:4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11月4日讯(记者贾玮)10月5日发生的湄公河惨案引起国内各界关注,案件进展程度如何?遇难者家属如何进行索赔成为坊间热议的问题。近日,中国经济网《经济热点面对面》栏目邀请到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南亚和东南亚所副所长张学刚和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旭做客节目,就湄公河惨案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析。

  张学刚表示,关于各国之间围绕跨境的犯罪问题有一系列国际的条约和协议,包括中国和东盟在本世纪初2000年左右已经共同签署了非传统安全领域方面的合作宣言,表达了共同加强合作的意愿。这是一个很好的政治基础。在法律层面,中国和泰国在1999年到2000年左右已经签署了关押或者引渡的条约,按照国际的一些惯例来说,还是以各国磋商为准。如果泰方同意,湄公河惨案犯罪嫌疑人可以引渡到中国进行审判。

  宋旭也在节目中向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关于本案的管辖权问题,通常来说是由犯罪地所在国管辖和审判,同时我国刑法第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所以我国及泰国均有管辖权。但为了本案的公正审理,我国可以通过交涉,把犯罪嫌疑人引渡到中国审判,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刑法的严肃性以及“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根本原则。

  湄公河船员惨案发生至今已近一月。10月5日,两艘中国货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不明身份武装人员袭击,13名中国船员遇害。23日晚,中国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率领中国公安代表团抵达曼谷,敦促泰方尽快破案。10月31日,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四国就湄公河惨案侦破工作及建立湄公河流域安全执法合作机制达成共识。

  (责任编辑:贾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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