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10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8 10:35 来源: 商务部网站陕西省商务厅
关于2011年10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陕商发〔2011〕646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杨凌示范区经贸局,省商务信息中心:
根据《陕西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陕商发〔2011〕41号),现对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省商务信息中心2011年10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10月份,全省7类监测系统数据的总体及时报送率为98.62%。其中,铜川、渭南、安康市和杨凌示范区监测系统总体及时报送率均达到100%,其他各市也均在95%以上,延安、汉中、商洛和榆林市应有针对性地加强督报工作,全面提高监测数据及时报送率;除宝鸡和汉中市外其他各市(区)智能信息泵安装企业数据上报率均到达100%,各主管部门要继续指导辖区信息泵企业加大对设备的维护管理力度,认真检查督促,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上传;市场运行分析报送数量均达到规定要求,分析质量相对较高的有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市和省商务信息中心,个别市(区)突击报送的问题仍然存在;铜川市、杨凌示范区和省商务信息中心被商务部主站采用信息数量不足,截止本月,全省共有7个市商务主管部门全部开通了商务预报电视、广播和报纸版,延安市和杨凌示范区要抓紧完成商务预报多渠道展示工作。
四季度,全省市场监测系统数据督报平台将投入试运行,省商务信息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配合,努力发挥督报平台的服务功能。另外,未完成监测样本单位调整的市(区)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快工作进度,及时上报建议调整的监测样本单位情况。临近年终,各项工作头绪较多、任务较重,希望各单位精心谋划、认真部署、合理分工、固强补弱,高标准地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全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11年10月份陕西省市场运行监测考核情况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