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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中国光伏企业联合抗辩美国双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9 02:2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梁钟荣

  11月8日,本报记者独家获悉,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组织下,14家中国光伏企业将联合抗辩美国双反,并委托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为代理应辩事宜。

  这14家光伏企业分别为:无锡尚德、常州天合、韩华新能源、CSI阿特斯、英利、中盛光电、东营光伏、辉伦太阳能、晶澳、特变电工、昱辉阳光、欧贝黎新能源、日地太阳能、保利协鑫光伏。

  “如果美国‘双反’不能打赢,那么欧洲市场也会受到影响。”11月8日,中盛光电执行总裁佘海峰对记者坦言,应对美国“双反”,应在两个方面予以充分证明:中国光伏企业基本为民营企业,产品价格是充分竞争的结果;“双反”只是美国极少数企业提出申请,最终伤害的不仅是中国企业,亦会让美国90%以上光伏企业利益受损。

  依照市场预测,美国时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将决定是否对中国光伏“双反”立案,而此项立案由美国Solar World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于10月19日提出。

  其中一家应诉企业的高管称,中国光伏组件已占据世界80%的市场份额,产量90%销往欧美,“如果没有中国,美国和欧洲的光伏发电成本能下降如此之快吗?”

  不过,一位接近中国机电商会的知情人士表示,由于中国光伏企业提出集体诉求,是否立案或会延迟数日,或于14日拍案。

  立案将是中美“双输”

  德国拜尔光伏公司(以下简称拜尔光伏)已帮助中国客户在美国启动近30MW的电站项目,同时决定年内50MW在12月底前开工,以获得美国联邦政府30%的补贴。

  “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资金要进入美国市场,不是做投机,是投向为美国家庭提供更加清洁能源的光伏电站上。”拜尔光伏董事长王学军表示。

  对中国清洁能源领域发起的首起“双反”调查,被诉中国公司总计75家,包括尚德电力(微博)、英利绿色能源、晶科能源等,甚至光伏制造并非其主业的正泰太阳能及杉杉公司此次也一并被纳入申诉对象中。

  据美方申诉文件,尚德等75家中资企业涉嫌从中国政府获得大量补贴,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太阳能电池板,构成不公平竞争,因此要求美国向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超过100%关税。

  关于倾销的指控,同样也受到了国内光伏企业的否认。“如果翻开2009、2010年的数据,会发现我们卖的价格比国内的高很多。”佘海峰说,中国光伏企业90%市场在外,充分参与国际竞争,价格极为透明。

  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亦表示:“中国国家发展银行给我们的利率与国内一致,大致在6%~7%之间,这甚至高于美国政府给予加州的光伏企业Solyndra平均5%的利率。”

  事实上,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SEIA)8月研究显示,2010年美国进口14亿美元中国太阳能产品,同时向我国出口20多亿美元太阳能设备及材料,美方处于顺差地位。

  王学军认为,“双反”立案后一旦获得通过,“伤害的是美国设备商和下游厂商的利益”。

  联合抗辩

  “双反”如若立案,中国光伏企业倾销行为是否成立还有待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美国商务部等通过问卷、实地调查后方能判定,但光伏企业的共识是,立案已是板上钉钉的结果。

  一位光伏企业人员表示,先前国内有一行业协会发出声明,但语气措辞强硬,并提出反制措施。“这样的态度反而会激怒美国政府和ITC,从而在进行判决前就已形成倾向。”

  美国太阳能制造商联盟在申诉文件中指出,由于中国光伏组件价格过低,美国流失了数以千计的工作机会。美方估计美国大约会有1600名光伏行业工人为此失业。

  “但我们为美国创造了更多工作岗位。”佘海峰说,中盛光电江苏总部有美国技术专家,美国公司亦有雇员,如若再加上分销商雇员,共计上百人。

  佘海峰同时表示,“双反”提案的上交,仅有德国SolarWorld在美的分支机构,还有数家美国小企业,“但是大部分的美国光伏企业都没有参与这个提案,因为美国光伏企业的优势并不在制造一块”,故此需要设备商和下游EPC厂商的支持。

  目前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学会已先后与多家美国企业进行沟通,试图通过与First solar等美国大型太阳能企业、美国太阳工业联盟等行业组织沟通,来影响美国政府阻止“双反”的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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