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报告称创业板没“放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0 04:56 来源: 新京报本报讯 (记者吴敏)深交所昨日发布的一份名为《创业板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初步分析》的报告显示,截至10月26日,271家创业板公司中没有发现违规挪用募集资金额情况,根据摸底调查结果,没有发现创业板公司存在放高利贷的行为。
报告统计显示,截至9月30日,创业板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300.4亿元,占超募资金预计使用量的59%,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6.7%,其中有大禹节水等6家公司将超募资金使用完毕。
按照深交所发布的有关规定,创业板公司超募资金只能投资于主营业务。由于有超过七成的资金仍在银行账户上,深交所据此认为创业板公司没有利用超募资金盲目投资扩张,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统计可知,至少有翰宇药业、北陆药业等超过10家创业板公司动用“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同时也用募集资金对此前项目的自有资金进行了替换,还有部分公司开展了对子公司的委托贷款。
对此,深交所报告称,进行摸底调查后,未发现创业板上市公司对外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也不存在放高利贷等民间借贷行为。
从创业板公司目前规划的超募资金用途看,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的超募资金335.73亿元,占已计划总额的66%。还有一些业务项目之外的用途。比如有16家创业板公司合计使用10.96亿元超募资金购买房产,占超募资金计划总额的2.15%。深交所称没有发现这些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房地产经营。
此外,补充流动资金和置换银行贷款也是超募资金的主要用途之一。有193家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深交所报告认为,上市公司可以借此改善财务结构,增加运营资金,缓解主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