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我省将有专职劳动关系协调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3 05:41 来源: 东南快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建伟 记者 刘清华)企业劳资纠纷不能总浮在面上,劳务关系仲裁、工资待遇有疑问,基层也要有专人调解。昨日,福州市首届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技能培训在金山投资区开班,一个新职业在我省出现。

  “十二五”期间,我省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将逐步实现上岗证制度,规模以上企业必须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专门从事劳动标准宣传以及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福建正在建立一支专业的队伍来保障。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特邀研究员池素良估算,目前全省有4万多家规模以上企业,若每家企业设2个相关岗位,我省劳动关系协调人才缺口达十万人,其中福州市占6000多人。劳动关系协调员就业方向多在企业管理层、工会及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等部门,就业前景广阔。“效益好的企业,一名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年薪水平有可能达到10万元。”

  培训方介绍,福州市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和鉴定费用每人1000元,协调师为每人1600元。企业派遣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相关人员参训,费用先由企业垫付,鉴定通过后再由政府全额补贴。为保证参训人员不脱产,培训以业余学习为主,通过远程网络教学,学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与掌握学习时间和进度。2个月培训并结业后,将于12月24日参加全国统一鉴定考试。

  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将成为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通才,具备较强的沟通、分析判断、化解冲突和应急处理能力,在公平公正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另据介绍,除企业派遣参与培训外,在基层从事劳动仲裁或人民调解机构工作人员,社会上从事劳动法和劳动关系咨询事务或有志之士都可报名参加相关培训,具体政策可登录新人源在线(www.51xry.com)进行查询。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