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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利好货币基金协议定存松绑30%上限约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4 01:15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王艳伟

  10月底,货币市场基金迎来一大利好,30%的定存投资上限将不再适用于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协议定存。这或将令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率进一步提高,有基金经理甚至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将把协议定存投资比例提高到50%。

  协议定存“摆脱”30%上限限制

  本报记者从基金业内人士处获悉,10月底,证监会基金部向各家基金公司下发[2011]41号文——《关于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加强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管理,加强银行存款投资流程的控制。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有存款期限、但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不属于《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的“定期存款”。

  《通知》中所提的对“定期存款”的特殊规定,是指证监会于2005年底规定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而证监会2005年发布该规定的缘由,则是此前货币市场基金过于追逐高收益率而忽视了流动性风险,对定期存款的投资比例过高。而在此项规定发布后,由于A股迎来大牛市,导致货币市场基金规模急剧缩水,定期存款比例也被动超限,货币市场基金因此不得不提前支取定存,以致发生了较大的利息损失。这场在2006年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件,最终以相关基金公司用自有资金弥补持有人损失而告终。

  上述大风险事件发生后,基金公司与银行之间又找到了一种新的“游戏规则”,部分银行向货币市场基金提供专门的协议定存产品,如果基金确实因为流动性原因而提前支取存款,银行也仍按约定的定存利率计息。

  据了解,目前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定存,主要就是这种协议定存。根据新规,此类协议定存将不再受到30%投资上限的限制。显然,货币市场基金增加此类配置,在保障流动性的同时也对收益率提供了有效保障。

  利好货币基金收益率

  今年以来,在货币政策持续收紧的情况下,投资此类协议定期存款,已成为货币市场基金提高收益的一大法宝。从基金二季报和三季报来看,多只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定存的比例都在30%上限附近。

  证监会基金部此次的《通知》取消了协议定存的30%上限,对于货币市场基金而言显然是一大利好。招商现金增值基金经理胡慧颖分析,今年以来,房地产持续调控,信贷规模持续收紧,现又时值年底,银行资金面非常紧张,协议存款目前收益率较高,且可能会在一定时间内持续高位。据不完全统计,不同期限的协议存款今年以来年化收益率均保持在4%左右,而48只货币市场基金的年化收益率在2.3%。加大对协议存款的投资将促进货币基金做大规模,满足大额资金流动性需求,同时还可能获得更好的收益率。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协议定存的利率一般参考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而最新数据显示,一月期、三月期、六月期SHIBOR分别为4.5358%、5.6542%、5.4608%。显然,这个利率水平对于货币市场基金具有很大吸引力。深圳某大型基金公司货币市场基金经理对本报记者表示,之所以青睐定期存款,因为这块资产不存在估值变化的问题,“比如利率约定了5%,就是按照5%摊到每一天,与投资央票、短融券等相比,定存的收益率是固定的。”

  上述基金经理还表示,银行对这种协议定存也很欢迎,因为目前整个银行体系还是非常缺钱的,尤其是一些小的股份制银行,对协议定存的积极性更大,给出的价格也比大银行更好。“最近我的基金规模还在不断增加。现在证监会把定存比例放开,会更方便资金的运用,尤其是规模大的基金。我计划把前期做逆回购的钱慢慢挪到定存上来,原先的定存比例已接近30%,现在起码可以做到50%。”

  诺安基金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张乐赛的投资操作则更为谨慎一些。他对本报记者表示:“虽然说这种协议定存可以提前从银行赎回,但也不能过于频繁,实际持有期限也不能太短,否则银行也没有合作意愿了。总的来说,协议定存的收益率要高于逆回购,但流动性还是没有逆回购好,我们也不会因为证监会放宽30%上限就刻意多投资这种协议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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