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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公司IPO承诺分红比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5 08:10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分红事宜的最新监管政策已经立竿见影。上周,证监会连续公布了五家公司的IPO招股说明书。而这五家公司对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重大事项的提示。

  11月10日和11月11日,证监会相继公布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千禧之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通润驱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书申报稿。

  千禧之星承诺: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绿城水务、鞍山重机、新华人寿也承诺10%的年分红比例。

  苏州通润承诺:承诺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5%,或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75%。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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