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我国已初步形成多层次金融中心体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6 16:53 来源: 中国网中国网11月16日讯 社科院向中国网财经中心独家提供2011年《金融蓝皮书》,该报告中指出我国已初步形成多层次金融中心体系,北京、上海、深圳居第一层级。
2011年11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11年金融蓝皮书《中国金融中心发展报告(2010~2011)》日前在京发布。该蓝皮书从金融发展度、经济持续力和基础设施支持力三方面,对全国31个金融中心城市的金融竞争力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对其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实力等进行了综合比较。
蓝皮书指出,从金融中心城市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自上而下、具有三个层次的金融中心城市体系,即由全国性金融中心、核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和次级区域性金融中心的中心—外围金融中心城市体系。
所谓全国性金融中心,是具有全国性金融影响力和辐射力的金融中心,北京、上海、深圳属于这一层次。
核心区域性金融中心,是形成一定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的金融中心,广州、杭州、大连、宁波、南京、天津属于这一层次。
次级区域性金融中心,是形成一定金融发展规模,并有潜力辐射周边区域的金融中心。这一层次的城市有沈阳、西安、郑州、武汉、成都、福州、长沙、厦门、济南、昆明、青岛、重庆、石家庄、长春、哈尔滨等。
蓝皮书认为,在三个层次的金融中心体系之间,差距已经明显拉开,全国性金融中心和其他两类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差距拉得较大,比如在产业绩效、金融机构实力、金融市场规模、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都表现得较为明显。而核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和次级区域金融中心的差距尚不太悬殊,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也较小,因此,相互之间的竞争比较激烈。
此外,蓝皮书指出,研究还显示,核心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和次级金融中心城市的差别已不明显,而新的城市如苏州、合肥、南昌等,也纷纷加入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