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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空气监测标准:将首次入中国 80%城市超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7 10:25 来源: 中国经营网

  国家环保部公布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灰霾“元凶”PM2.5纳入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PM2.5空气监测标准:将首次入中国80%城市超标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围绕北京等大城市空气质量的监测标准争议终于有了结果。环保部16日通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版16日起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将各方争议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了PM10、氮氧化物等标准限值。这也是我国首次制定PM2.5标准。环保部相关负责人16日表示,新标准将于2016年全面实施。

  PM2.5指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其负载的有害物质可以通过鼻腔直接进入肺部,甚至渗进血液,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PM2.5有望纳入中国空气质量监测

  对于公众呼吁已久的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监测的问题,环境保护部于11月16日发布的两份文件给出答案,一切顺利的话,PM2.5也最早要到2016年才能纳入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国家环境保护部16日表示,已决定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将收紧PM10、氮氧化物等标准限值。

  由环保部编制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昨日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据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与现行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调整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方案,将三类区(特定工业区)并入二类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监测规范,增设了颗粒物(PM2.5)浓度限值、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浓度限值,提高了对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二次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臭氧、一氧化碳和PM2.5三项环境质量指数评价因子,调整了空气质量指数类别的表述方式和日报周期,并在日报的基础上增加了空气质量的实时发布要求。

  据财新网消息,对于这两份文件的出台,环保部科技标准司一位负责人指出,标准修订稿中污染物项目限值的设置,综合考虑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大气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的研究成果和我国当前实际环境形势,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的一次重要实践。

  上述负责人指出,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源于近年来空气污染加剧和现行监测结果与民众感受不符。“在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还未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PM2.5和臭氧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依据现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我国部分区域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主观感受不完全一致。”

  该负责人还表示,中国目前已有成熟的PM2.5监测技术,但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PM2.5监测工作还有一定难度。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新标准拟于2016年全面实施。环保部负责人指出,“我们更鼓励各地主动提前实施新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此标准,或是各地政府自愿提前实施改标准,普通民众想要看到PM2.5的监测数据,也许不用等上四年多。

  据广州日报消息,被称为灰霾“元凶”的细颗粒物(PM2.5)近来受到空前关注和讨论。就目前情况看,业界估计全国有八成城市不达标。

  据钱江晚报消息,著名大气环境专家、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张远航表示,PM2.5纳入评价后,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评价标准,全国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会从现在的80%下降到20%。

  为何新增PM2.5标准?

  据新京报消息,北京等城市入秋以来接连出现灰霾天气,而美国使馆和民间纷纷监测PM2.5的行为让“PM2.5”这个名词迅速“走红”。环保部表示,PM2.5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近年来,随着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京津冀等区域灰霾现象频发,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空气质量管理要求。212>>

  国家环保部公布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灰霾“元凶”PM2.5纳入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环保部在修订版说明中提到,我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城市群的PM2.5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国家有关政策也要求在上述地区加强PM2.5污染防治,有关方面要求在标准中增加PM2.5项目的呼声很高。”此次新的修订版,将PM2.5浓度值列入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这也是我国首次制定PM2.5标准。

  PM2.5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已经被科学证实,近年来我国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将PM2.5放入强制性污染物监测范围,既是我国以人为本,保护人体健康的需要,也是解决灰霾等环境管理需要,有利于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有利于消除或缓解公众自我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标准修订稿增加PM2.5项目为基本监控项目,同时收紧PM10和NO2浓度限值,出发点就是针对当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引导有关区域的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相应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防控灰霾等重点大气污染问题。

  采用世卫组织设定最宽标准

  《标准》中PM2.5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与世界卫生组织(WHO)过渡期第1阶段目标值相同。

  世卫组织为各国提出了非常严格的PM2.5标准,全球大部分城市都未能达到该标准。针对发展中国家,世卫组织也制订了三个不同阶段的准则值,其中第一阶段为最宽的限值,新标准的PM2.5与该限值统一,而PM10此前的标准宽于第一阶段目标值,新标准也将其提高,和世卫组织的第一阶段限值一致。

  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王跃思表示,美国为设定PM2.5的限值准备了20年的研究时间,我国目前尚未有研究确定到底多少的标准才适合中国人群和气候带,因此先采用国际标准来实行。

  北大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环境与健康研究中心副研究院黄薇表示,新标准虽然先只是暂时借用了国际标准,但其最大的意义在于,让公众更加了解颗粒物的危害,都可以积极参与到污染减排中来。

  钟南山:影响青少年肺部发育

  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昨日表示:有关部门应向公众公布微小颗粒物监测具体数据,因为该微小颗粒是灰霾天气主凶,可直接进入肺泡、影响人体肺功能。“尤其可能影响青少年儿童的肺功能发育,一有灰霾天,医院呼吸道病人就会增多。有数据表明,空气中每增加10微克颗粒物,住院病人会增加3%~5%。”

  PM2.5标准变化

  PM2.5浓度上限75微克

  PM是“颗粒物质”的缩写,PM2.5指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是造成黑肺和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其能负载大量有害物质穿过鼻腔中的鼻纤毛,直接进入肺部,甚至渗进血液,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虽然PM10中包含PM2.5,但是因为其危害更大,目前国际上的趋势是将其单独列出来作为指标。在我国1996年版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PM10被列入控制标准,但未将PM2.5列入。根据意见稿,我国PM2.5一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35微克/立方米和75微克/立方米。

  增加臭氧8小时浓度值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臭氧的监测,除沿用之前的1小时浓度值外,还增加8小时浓度值。目前主要发达国家对臭氧的评价也是采用8小时平均浓度值。

  有关研究表明,较低臭氧浓度情况下,8小时暴露与健康效应更直接相关,1小时的监测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

  污染指数改称质量指数

  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环保部门将不再说“空气污染指数”(API),而是“空气质量指数”(AQI),更加全面地评价空气状况。

  《规定》中,首先增加了臭氧、CO和PM2.5三个大气评价因子,以求更全面地表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其次将空气质量日报的周期从原来的前一日12:00到当日12:00修改为0点到24点,更好地反映当天的情况;三是调整了指数分级分类表述方式,为公众提供简洁明了的空气质量状况。(编辑:海绵)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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