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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谷市政府开始办理申领5000铢援助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7 10:40 来源: 商务部网站

  据泰国《世界日报》11月17日报道,泰国曼谷市长素坤攀亲王指出,目前各区办事处已经开始接受市民申领修理房屋援助金,住宅在水灾中遭受损失的市民可以申领5000铢援助金,市政府计划在12月22日之前完成灾民登记申领核实工作,而且受灾市民在向区办事处提交申领文件时,不必出示受灾房屋照片。

  素坤攀亲王表示,有资格获得发放5000铢修房金的市民,必须是在曼谷市受灾地区拥有房产的居民,而且拥有户籍和作为受灾房屋的屋主,符合的两项条件之一即﹕自己的房产被洪水急速淹浸造成损失,或者房屋被淹浸达7天以上,该房屋座落在曼谷市政府宣布的水灾灾区内。

  市长表示,受灾房屋的屋主可以自行向区办事处提交申领文件,并附上身分及户口簿,如果无法亲自提交申领文件,则可委托其它人代为申领,必须附上授权书及获授权者身分证。此外,如果受灾者并非房屋的屋主,例如是租屋者,在申领时除了要出示身分证和户籍文件以外,还要提交租屋合约书。以上情况也可以授权其它个人代为办理。

  市长说,已要求各区办事处为申领修屋金的市民提供手续便利,不必要求灾民出示不必要的文件,例如受灾房屋的照片,因为内政部的文件中并未注明申领者必须出示受灾照片,即使缺乏户籍证明,也可以由区办事处调出计算机数据核实。部分情况可能要让证人协助证明是受灾房屋的居住者或者屋主。

  曼谷地区有32个区被市政府宣布为灾区,居住在以下地区的居民如果遭受水灾损失,可以申领5000铢修屋援助金,包括﹕廊佐、叻甲曼、空三哇、民武里、然那哇、叻布拉纳、孔堤、挽谷莲、挽赐、挽帕、挽柯廉、律实、沙吞、吞武里、空讪、帕那空、三攀他翁、廊曼、挽坑、挽卿、赛迈、廊肯、乍都节、大玲昌、朗四、叻抛、汪通朗、帕西乍能、堪纳耀、他威瓦他纳、铃丹和挽谷艾区。

  市政府呼吁受灾的市民尽快向以上各区办事处提交申领文件,市政府将在12月22日前完成向内政部防灾减灾厅提交申领文件和总结,以尽快发放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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