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零利润倒贴开发商背后有怎样的谜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1 06:3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09年,云南曲靖以6.83亿元价格将市中心一块土地卖给开发商深圳东方置地实业公司。曲靖获得土地纯出让收益2.4亿元,其后曲靖将2亿元收益金以财政支持的方式奖励给开发商,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律师指出,曲靖此举明显违反土地招标制度。(11月17日《中国青年报》)
曲靖市政府凭什么将卖地纯利润几乎全部倒贴开发商?按照操作规范,通过公开竞拍产生出让价格,开发商应凭借其开出的高价从竞拍中胜出。若程序合乎常理,为什么中标后还能得到2亿元高额补贴?不由让人揣测:是不是开发商暗中拿政府的钱打败了竞争对手?若是如此,土地竞拍的意义何在?先报高价再拿巨额补贴,鉴于事后再协商的可能性极小,这种巨额竞拍暗箱操作的唯一理由,只能用双方在竞拍前早已“郎有情妾有意”来解释,以确保开发商“实质上”的低价中标。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曲靖市政府作为土地出让方,不是一般的交易主体,不是一家可以自由支配资金的企业,土地出让金是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这个钱是全体老百姓的公共财产,不是曲靖市政府的私产,凭什么就白白地划拨给开发商了?
当地政府给出冠冕堂皇的“奖励”理由是,“用于该项目的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概念,言下之意是财政的钱不是白给了,还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试问,即使建设所谓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城建部门为什么不能自己动手,为什么要绕个大圈子把钱交给不相干的房地产企业?
在实际操作中,确有一些地方政府让开发商建设道路、学校等配套设施,那是基于地方财力有限下的变通做法。当地政府先降低土地出让金让开发商多赚些钱,再让开发商为公共建设多出些力。但这种操作的实施,不能脱离公开、公平的大前提。作为土地出让方,应向所有参与竞拍的开发商公布相关方案,对所有参与竞拍的开发商有效,而曲靖市的具体操作显然违背了这个基本前提。
不该政府给的钱给了,不该开工的工程动工了,处处违规的项目居然能畅通无阻地进行,怎能不让人怀疑背后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如今,已经划拨给开发商的5000万元去向成迷,而这笔钱的去向正是2亿元诡异补贴的谜底。规定补贴的投资协议是建设局签署的,划拨补贴的呈报是财政局递交的,主管土地出让的是土地局,一心盼着资金到手的是深圳的开发商,然而这些当事的主体居然都对资金走向毫不知情。政府部门的行为都是要走程序的,程序中关键人物的作为应该也是知根知底的,那么钱到底去了哪里?找到了钱的藏身处,也就找到了谜底。(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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