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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企告赢顺德企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2 04:12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电磁炉电路机密被盗走

  本报讯 (记者钟达文)东莞企业的一项研究成果成功申请为专利,结果这份商业秘密却被员工盗走,跑到顺德生产同类产品。于是,这家生产电磁炉的东莞企业将“前员工”和顺德一公司告上法庭,索赔60多万元。东莞企业在前日收到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前员工”和顺德公司侵权成立,判决赔偿12万元。对于该判决,这家东莞企业负责人表示,12万元都不够维权成本,但不打维权官司损失更大。

  莞企维权索赔60余万元

  据了解,维权的东莞市沁鑫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鑫公司)位于东莞高埗,成立于2006年11月,是一家从事电磁感应加热技术研发与应用的高科技企业,拥有多项国家专利。2007年11月25日,沁鑫公司与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成员杨某坤等签订《开发协议书》,委托杨某坤进行电磁炉电子电路部分设计等。《开发协议书规定》,杨某坤等人需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在该协议履行期内或终止协议后的两年不得到国内与沁鑫公司类似的公司任职。

  然而,仅仅一年后,杨某坤便托故离职。在2009年12月的广州酒店用品展上,沁鑫公司工作人员竟发现杨某坤出现在现场,并为佛山市顺德区鼎龙厨具有限公司招揽生意。原来杨某坤离职后,就到了这家佛山企业任职,并携带相关商业秘密,马上在顺德生产出类似产品。

  得知此事后,沁鑫公司总经理李先生极为震惊,并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指杨某坤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报警后,沁鑫公司又将杨某坤和鼎龙公司告上法院,索赔619720元。

  莞企二审终胜诉

  今年1月份,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杨某困侵权成立,赔偿沁鑫公司3万元,但没有认定鼎龙公司构成侵权责任。“杨某坤怎么只是个人侵权呢,难道他只是把商业秘密放在脑袋中也算侵权吗?他背后的公司当然也是侵权的。”李先生对于一审判决极为不解,于是决意上诉。

  在二审中,佛山市中院认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最终改判杨某坤和鼎龙公司均构成侵权,赔偿沁鑫公司12万元。

  “为了打这个官司,几次鉴定费加上律师费,都十几万元了,12万元赔偿连维权成本都不够。”李先生告诉记者,“打官司的主要目的是认定对方侵权成立,禁止被告继续产生类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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