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近期公布的对洪水受灾企业救助措施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2 15:51 来源: 商务部网站各驻泰中资企业:
近日,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公布了多项针对洪水受灾企业的救助措施,现转发如下:
一、机器及原材料
1、在紧急情况下,机器及原材料允许从工厂搬移至另一地方或出口至国外,随后通知投资委。获投资委优惠待遇投资的企业,可免税进口机器代替因水灾受损的机器。申请文件需于2012年6月之前递交。
2、按第36条规定享受免税进口的原材料若因水灾影响而受损失,可视为废料而不需负担任何赋税。
3、按第36条规定享受免缴进口税的已进口的原材料,若还可使用,允许转至有权享受第36条规定(免缴原材料进口税)的其它项目使用。
4、受水灾影响的获投资优惠权益的企业允许就其生产线临时外包加工某些部件,以保证企业正常运作。
二、签证及工作证
1、允许从外国紧急引进外籍技术人员在泰国工作不超过三十天,可向签证及工作证服务中心办理特别申请,并且不需持有非移民B类签证(Non-Immigrant B),申请表和相关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递交。
2、若外籍技术人员需逗留超过30天,可协助办理非移民B类签证。(指持旅游签证者)。
3、加急办理外籍人员入境及短期逗留。
4、加急和放宽签发新的工作许可证代替受损或遗失的证件。可使用公司信函代替警察署的报失依据。
5、外籍人每90天向有关部门通报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电话:02-2091100, 传真:02-2091193, 短信:088-4879797,邮箱:visa.onestop@gmail.com。(不需递交护照)
三、BOI专门指定工作人员负责解答受水灾企业的问题咨询
第一投资管理部: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联系人:瓦丽莎拉.彭谈罗,电话:02-5538274。
第二投资管理部:金属加工、机械及汽车行业,联系人:阿宁.美舒赛,电话:02-5538366。
第三投资管理部:电子和电气行业,联系人:塔娜娃迪.素娃沙侬,电话:02-5538167。
第四投资管理部:化工、造纸及公用事业,联系人:武提钗.披沙平,电话:02-5538294。
签证及工作许可证:联系人:孔卡努.玛娜集中公,电话: 02-2091166/081-3031337,邮箱:krongkanoke@boi.go.th。
请各符合条件的驻泰中资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申请各项优惠,以最大程度弥补受灾损失,确保生产经营尽快恢复正轨。
特此通知。
驻泰使馆经商参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