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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应由校方处分还是该吃官司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4 08:0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高考作弊到底应由教育机构还是司法部门处置,辩护律师和检方各执一词。

  被告方的律师布赖恩·格里芬认为,作弊固然有错,却不属于暴力犯罪,应由校方而不是地方检察部门介入。“我们谈论的是学生考试作弊,不是暴力犯罪,不是毒品犯罪。(作弊)不应宽恕,却也不应由司法系统处理。”

  另一名律师杰勒德·麦克洛斯基持类似观点。“我认为,这类事件应由大专院校委员会和中学董事会做行政处理而不是定罪处置,尤其考虑到政府预算吃紧,可用资源有限。”

  检察官赖斯认为,高考竞争日益激烈,伪造身份证件、支付高额“佣金”雇人替考、向高校寄送虚假成绩等属于犯罪行为,检方应该介入调查。如果袖手旁观,对真正努力学习的学生而言不公平。“不要搞错,这是犯罪,”赖斯说,“在这种机制里,努力的学生反被欺骗者占先。”

  (责任编辑: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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