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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缺位 房产中介制度建设逼近关键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5 03:06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张敏 发自北京

  “中介行业的问题,一是这个行业自身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出现纠纷时很难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因为执法力度不够,在管理上很难面面俱到。”针对租赁市场的乱象,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李文杰表示,房屋租赁市场的纠纷不止发生在北京,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比较突出,除了管理缺口外,完善行业法律也十分迫切。

  管理缺口较大

  据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房屋管理局是中介市场的直接管理者。对于中介公司的管理和约束,除了工商部门外,起主要作用的还是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然而,在这个管理体系中,存在着较大的缺口。

  李文杰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人力物力有限,政府机构对中介市场的管理难以面面俱到,实际效果不佳。据悉,住建委对中介机构的管理方式主要体现在执法检查、约谈等层面上,很少深入实际问题。

  行业协会面临着另一种难题。李文杰表示,协会的职能是对一些纠纷进行协调、调解,并没有执法权和裁决权,所以具体的管理效果有限。同时,对于那些未加入行业协会的中介公司,协会在管理上更是鞭长莫及。

  据统计,当前北京获得资格备案的房产中介公司超过2000家,但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的登记会员仅544家,其中还包括并不直接从事房产交易业务的担保机构、信息提供机构等。也就是说,有1000多家中介公司游离在行业协会管理之外,一些没有获得资质的中介公司更是难以管理。

  李文杰向记者表示,在很多国家和地区,中介行业有着“入行必入会”的规定,即在进入这个行业的同时,也必须加入行业协会,就是为了便于接受管理。但我国目前还没有类似规定。

  事实上,即使在对协会会员的管理上,也难免出现漏洞。《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与宋丽发生纠纷的中伟置地,正是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的会员。饱受网友诟病的中天置地、中大恒基等公司,同样位列协会会员名单。

  对此,李文杰表示,对于大型中介的纠纷,调解起来相对容易,小公司的调解难度则较大。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调查结果显示,近年来因中介原因导致房屋类居间合同案件数量持续保持高位,原因之一就在于“房地产经纪协会行业自律缺位”,此外还包括行业准入门槛低、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履职不力、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相对疏松等原因。

  制度建设迫切

  随着中介市场的逐渐扩大,对中介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伟业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到目前为止,全国有100多万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却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对他们的从业行为进行约束,这是这一行业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李文杰也呼吁,应该尽快出台行业性的法律法规。

  在采访中,一些律师也向记者表示,通过法律的渠道维权,除了“成本高,效率低,手续烦琐”之外,由于现有的法律条文不够细致,导致一些细节很难认定。

  对此,胡景晖建议,在解决一些小案件时,应该简化法律程序。同时,在法律完善之前,政府应在一些规定较模糊的条款上,做出相应的司法解释。

  今年4月1日,首部针对房产中介行业的全国性法律法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的出台填补了行业的一大空缺,但综合现有的法律法规,仍被认为存在立法层级低、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调查显示,房地产中介行业法律的不完善助长了中介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因此推进行业立法、推动法律制度建设、规范中介从业人员的行为底线,尤为迫切和重要。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也曾表示,目前房地产行业在制度建设方面已经到了一个不能回避的关键点上,目前很多制度的设计和现在的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必须加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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