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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C获准与中国金融机构进行本外币互换交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5 14:0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本报讯 11月23日,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的国际金融公司(IFC)与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互换交易主协议》,为首个获批与中国金融机构进行本外币互换交易的多边机构。此后IFC将通过开展货币互换拓宽本地融资渠道,提供人民币长期贷款,支持旨在改善农村地区融资、教育和卫生医疗状况的项目,让数百万的中国人民受益。

  IFC副总裁兼司库华敬东在签署上述协议后说:“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建立伙伴关系,IFC又多了一个进行人民币长期融资的新工具。这个工具不仅拓宽了我们项目获得资金的渠道,也加强了我们参与中国资本市场开放进程的承诺。”IFC东亚太平洋局局长华曼德也表示:“此次协议签署是IFC与中国合作的又一个里程碑。IFC将与两家银行一起,为对中国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关键项目提供支持。”今年年初,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成为首批参加IFC为非洲项目安排的银团贷款的中国的银行。

  迄今,IFC在全球范围内与国际、本地银行联手,已经承诺了超过74亿美元的基于衍生品的本币融资,涉及40多种货币。

  (责任编辑:袁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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