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智库反对全盘实施巴塞尔协议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5 16:32 来源: 商务部网站11月24日,德国艾伯特基金会(Friedrich-Ebert-Stiftung)欧盟事务部讨论巴塞尔协议三(Basel III,以下简称巴三协议)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认为不应全盘实施巴三协议,应针对国情实施(特别讨论德国国情)。
巴三协议的实质性内容主要有:一是提高最低资本要求和改变资本结构,提高一级资本比率,降低对二级资本率要求,取消三级资本要求。在2019年前,一级资本充足率由目前的4%提高到8.5%,其中“核心一级资本”(hard core tire 1 capital, 主要是普通股权common equity)提高到4%、增加资本缓冲项(conservation buffer)2.5%;二级资本(长期次级债券)由4%降至2%。二是提高流动性比率(liquidity ratio)。三是限制杠杆率(leverage ratio),规定不论风险权重和资产构成,总资产不得超过一级资本的33倍。
艾伯特基金会学者认为,全盘实施巴三协议将损害中小企业融资稳定性,进而影响经济复苏。而德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比重的99%,吸纳全国就业人员的70%以上,是德国经济的增长引擎,其融资困难将对经济全局产生影响。该智库学者的建议如下:一是欧盟应将巴三协议作为指引性文件(Dirctive),而不是作为强制性法规(regulation)。二是对系统重要性的大银行应全盘实施巴三,而对服务中小企业的银行应该在巴三协议下制定“中小企业折衷条款(SME compromise)”。(杜邢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