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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的决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8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

  2009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以及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民营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与广大职工风雨同舟、共克时艰,始终把促进劳动者就业和最大限度创造就业机会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始终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参加社会保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企业自觉承担的社会责任,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在促进就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作用,全国工商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决定,对在吸纳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00家民营企业,授予“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民营企业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广大民营企业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民营企业为榜样,拓宽就业渠道,发挥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各级工商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继续鼓励广大民营企业在吸纳劳动者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名单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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