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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部门联合发布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8 16:37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发布文号】商服贸发[2011]340号

  【发布日期】2011-11-27

  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当今世界,服务业的跨国转移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新趋势,服务贸易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应对日益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适应世界发展大势、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必然要求。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纲要,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一、 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当前,世界经济已经步入缓慢复苏的轨道,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持续向好势头进一步巩固。面对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复杂的变化,我国服务贸易保持稳步发展,未来5年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更面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难得机遇,机遇大于挑战。

  (一)“十一五”期间服务贸易发展持续壮大,稳步增长态势初步形成。

  “十一五”期间,我国服务贸易稳步发展,对外开放有序推进,贸易规模迅速扩大,贸易结构逐步优化,国际地位不断提升,竞争优势初步显现。

  ――贸易规模迅速扩大。2006-2010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17亿美元增长到3624亿美元,增幅达89%,年均增长17.3%。其中,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16.8%,是同期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平均增速7%的两倍。

  ――国际地位不断提升。2006-2010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世界排名从2006年的第八位升至2010年的第四位。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全球占比从2006年的3.6%增长到2010年的5.1%,世界排名由第八位上升到第四位。

  ――贸易结构逐步优化。计算机、保险、金融、咨询等高附加值现代服务贸易快速起步,竞争优势不断提升。2006-2010年,进出口总额从313.4亿美元上升到702.9亿美元,增长约1.2倍,占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6.3%上升到19.4%,年均增长22.4%。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稳步发展,规模优势继续巩固。2006-2010年,进出口总额从1184.6亿美元上升到2177.3亿美元,占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从61.8%调整到60.1%,年均增长16.4%。同时,与现代服务贸易行业相关的服务外包迅速发展,教育、文化、中医药等中国特色服务贸易领域潜力巨大,出口体系初具雏形。

  ――区域协调不断加强。东中西部依托各自优势,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实施错位发展,初步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服务贸易格局。东部沿海地区初步形成以人力资本密集为特色的现代服务贸易聚集发展态势,中西部依托劳动力和丰富自然人文资源优势,在传统服务贸易领域及劳动密集型现代服务贸易领域取得较大进展,区域协动效应日益加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显现。

  (二)“十二五”期间服务贸易发展面临形势复杂,挑战与机遇并存。

  ——不利竞争环境的挑战。“十二五”期间,我国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不容乐观。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依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全球经济复苏步伐放缓,对服务需求增长缓慢,需求不振进一步加剧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发达国家在高端服务贸易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局面短期内难以改观,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也在加快推进发展服务贸易。同时,我国服务贸易整体水平不高,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偏低,服务贸易地区和部门之间发展不均衡。服务贸易企业国际竞争力不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国际营销渠道不畅,在品牌、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方面缺乏核心竞争力均是制约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瓶颈。

  ——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机遇。从国际上看,国际金融危机引发国际经济体系加速改革和全球治理结构深度调整,促使世界各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区域经济金融合作进程深入发展,以服务业跨国转移和要素重组为主的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不断加速,为我国服务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历史机遇。从国内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物质技术基础日益雄厚,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制度环境不断完善,为我国经济保持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实行更加主动的开放战略,金融、物流、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将不断开放,服务业的国际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运输、旅游、建筑等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在国际市场所占份额位居前列,将获得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同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推进,为服务贸易尤其是生产性服务贸易大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国内市场需求。这些均为服务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三)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提升服务贸易的质量和效益。坚定不移地推进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提高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重点扩大服务贸易出口,确立中国服务国际地位,实现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遵循服务贸易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服务贸易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对服务贸易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支持,完善管理体制,促进区域、行业协调发展,调动服务贸易企业积极性。

  ——坚持深化改革与对外开放相结合。通过推进服务业开放,强化市场竞争,以扩大开放推动服务业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

  ――坚持服务贸易发展与服务业发展相结合。以国内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发展为依托,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努力扩大服务出口,实现服务贸易与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

  ――坚持服务贸易发展与货物贸易发展相结合。坚持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协同发展的战略思想,发挥服务贸易高附加值优势,提高货物贸易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延长货物贸易价值链。发挥货物贸易总量优势,带动服务贸易协调发展。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

  ――坚持总量增长与结构优化相结合。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发挥服务贸易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服务贸易各行业全面发展,实现服务贸易总量稳步增长,进出口基本平衡。重点发展现代服务贸易,规范提升传统服务贸易,实现服务贸易结构优化。

  (五)发展目标。

  ――规模稳步扩大。201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6000亿美元,年均增速超过11%;服务贸易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和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稳步提高,进出口平衡增长;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协调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结构不断优化。提高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文化、咨询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和高附加值现代服务贸易占我国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2015年占比超过45%。进一步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运输、旅游、分销等服务出口规模。

  ――对外开放水平日益提升。逐步提高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度,扩大通信、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商业服务等行业的商业存在规模,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带动、培育和壮大国内产业。

  ――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运输、旅游、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文化、咨询、分销、研发等行业服务出口规模显著扩大,与货物贸易和境外投资协调发展,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重点企业,打造“中国服务”。境外商业存在数量明显增加,加快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资质和品牌的服务外包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逐步提升。

  ――区域协调发展。科学合理规划,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地发展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服务贸易发展较快的地区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构建充满活力、各具特色、区域协调的服务贸易发展格局。 

  三、主要任务

  服务业是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适应“十二五”时期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有效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目标,科学合理规划服务贸易发展,夯实服务贸易发展基础。

  (六)推动重点行业服务出口。

  进一步巩固运输、旅游、建筑等行业在服务贸易中的规模优势,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体育等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出口,重点培育通信、金融、会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传媒、咨询等现代服务贸易,积极承接服务外包。

  (七)扩大对外开放。

  根据我国服务业自身的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有序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稳步扩大现代服务进口,发挥进口在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引进设计、研发和营销等方面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鼓励外资参与软件开发、跨境外包、物流服务等。充分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的功能和政策优势,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进一步加强国际多双边服务贸易交流与合作,与重点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管理机构建立联系,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加强与有关国家,特别是东盟等新兴市场国家开展双向服务贸易交流与合作,深化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

  (八)加快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步伐。

  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国别投资环境报告制度,多方位提供服务贸易国别信息。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和自贸区谈判,推动我国服务出口和企业“走出去”。鼓励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服务贸易企业赴境外投资,大力推动商业存在模式服务贸易发展,引导企业灵活运用跨国并购、绿地投资等多种方式开展海外投资活动,积极获取境外营销网络和品牌专利。重点推动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服务贸易企业在发达国家和台港澳地区开拓市场。重点支持建筑、运输、分销等服务贸易企业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直接投资和本地化经营。重点国别与重点领域相结合,在运输、分销、金融、教育、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等领域的对外投资合作方面取得明显突破。加大对动漫、网络游戏等新兴产业的企业海外拓展扶持力度。充分利用“老字号”企业已形成的品牌效应,积极向海外发展,带动中医药、中餐等中国特色产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中国技术和标准“走出去”。推动建设本土的中介机构、投资银行和信用评级机构,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高端咨询服务。

  (九)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贸易企业。

  根据行业、企业性质和目标市场特点,按照国际标准和国际通行规则,建立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企业运营模式。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通过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扩大企业规模,引进和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在运输、建筑、旅游等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以及通信、金融、会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逐步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服务贸易企业或跨国公司。

  (十)推进服务贸易领域自主创新。

  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推动服务贸易健康发展的中心环节,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服务贸易领域技术创新体制。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技术进步提高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积极拓展服务贸易领域投融资渠道,发展创业投资,发挥不同经济主体参与创新的积极性。推进技术创新,特别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通信服务等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领域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十一)促进服务贸易区域协调发展。

  东部沿海地区要充分发挥人才、物流、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集中优势和交通、研发、设计服务等行业的集群优势,重点发展金融、运输和信息领域的服务,培育一批物流中心、金融中心、研发中心和设计中心,带动咨询、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贸易的快速增长。依托城市群、中心城市培育形成一批服务贸易集聚区,加强对其他地区和城市的辐射和带动效应。中西部地区要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合作,延伸东部服务贸易产业链,培育服务贸易增长带。根据地域特点,充分利用边贸地区和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及资源优势,加强与周边国家交流与合作,加快运输、旅游、医疗、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领域的服务贸易发展。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提高承接服务外包能力。根据各自比较优势和区域特色,积极探索和创新服务贸易区域发展新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十二)加快发展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配套的服务贸易。

  发挥服务贸易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发展与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配套的服务贸易,着力发展金融、设计、研发等领域的服务贸易,进一步扩大咨询服务等前沿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增强国内企业在知识产权、信用、质量等领域的管理能力。

  四、重点领域

  (十三)重点培育的领域。

  服务贸易涉及的领域众多,我国在发展服务贸易过程中应立足国情,着眼长远,根据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统筹安排。一方面,选择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服务贸易领域,巩固优势;另一方面,选择符合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的新兴服务贸易领域,重点培育。“十二五”期间,要在30个服务贸易领域重点发展,力争有所突破,各领域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详见附件。

  五、保障措施

  (十四)确立服务贸易战略地位。

  切实提高对发展服务贸易重要性的认识,把发展服务贸易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战略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广泛宣传、积极推广,掌握服务贸易发展规律,把握服务贸易最新发展动态,形成全社会关注服务贸易、支持服务贸易的良好氛围。各地应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扩大就业、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十五)完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

  修订《对外贸易法》,推动出台《服务贸易促进条例》。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前提下,立足国情,研究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明确激励措施,加强服务贸易管理、促进、统计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相关行业的法律制度。遵循和借鉴国际规则,研究我国服务贸易领域亟待规范的内容,对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服务贸易企业的经营活动制订技术标准,并进行规范。

  (十六)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统计法规体系。依据国际规则,根据我国国情,学习和借鉴服务贸易发达国家(地区)的做法,完善服务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服务贸易统计的数据收集、整理、发布工作,拓展服务贸易专项统计领域,全面进行国别(地区)、行业、省(市)服务贸易统计,建立服务贸易统计数据月度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完善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地区)的交流合作。做好进出口运行分析,为企业开拓市场和政府管理提供信息支持,进行服务贸易统计预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十七)完善服务贸易管理和促进机制。

  不断完善各部门密切配合、中央和地方互动、政府和企业紧密联系的全国服务贸易协调管理机制,统筹宏观规划、调查统计、贸易促进、政策协调、对外谈判等工作。充分发挥服务贸易跨部门协调机制的统筹及引导作用,建立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联系机制,构建由政府部门、商会、协会、促进机构以及服务贸易企业组成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集成政策资源,形成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集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于一体的服务贸易促进机制,建立服务贸易支持网络。各地要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的领导,参照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建立相应的联系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中央与地方、国内与国外各方面资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信息咨询等全方位服务。

  (十八)积极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

  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综合运用驻外机构、公共信息平台、多双边合作机制等渠道,为服务贸易企业海外投资和服务出口创造良好环境,争取更好的市场准入条件,降低服务贸易壁垒。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开辟通关、结算“绿色通道”,在保证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对以实物载体形式出口的服务提供通关便利,为服务贸易商务签证、进出境审批提供便利。鼓励和帮助企业获得进入国际市场所必需的资质认证。积极商签双边劳务合作协议,推动学位、培训、执业资格认证等国家间互认,为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走出去”提供便利。

  (十九)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

  研究推动建立专门的服务贸易促进机构,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贸易展览、专业培训、技术辅导、海外推广等服务,通过发展海外分支机构逐步构建境外服务贸易促进网络。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引导支持,密切与行业内重点企业的联系,依据不同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根据服务贸易特点,为境内外企业搭建国际交易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贸易促进活动。加强与境外贸易促进机构特别是专业服务贸易促进机构的联系沟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通过办好“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创造商业机会。加强服务贸易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服务贸易研究机构,加强服务贸易理论、政策、行业和支持体系研究,落实和完善各项培养服务贸易人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着力培养金融、会计、评估、保险、信息、商务中介等行业急需人才,加快推动高校服务贸易实务学科建设。

  (二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制定和完善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重点支持企业扩大服务出口,扶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对服务外包的资金支持政策。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优化贷款审批程序,加大对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和融资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开发适合服务贸易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机制,简化理赔手续,加快理赔速度。

  (二十一)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

  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引导服务贸易出口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鼓励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积极参与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加强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强化知识产权在服务贸易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完善与服务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为服务贸易进口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创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环境,形成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文化氛围。

  (二十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培育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等中介组织。加快整合我国行业和民间资源,建立服务贸易各领域民间协调与合作机制,营造资源共享、相互融合的发展环境。强化行业自律,推进职业化进程,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行业协会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企业诉求,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制定,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的制定。引导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促进行业内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维护国内产业利益,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与国际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合作机制,指导和协调企业多渠道、多层次开拓国际市场。

  附件:服务贸易发展重点领域

  附件:

  服务贸易发展重点领域

  一、旅游服务

  发展目标:到2015年,实现旅游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进入世界前5位;入境旅游1.5亿人次,入境过夜游8000-9000万人次,出境旅游8800万人次;推动8-10家中国旅游企业“走出去”;向外输出较大规模的旅游经营、管理、培训与服务等人才。

  重点工作:大力发展商务、度假、修学等高附加值旅游服务,鼓励旅游与其他行业结合形成新业态;简化签证手续,提高旅游便利化水平;加快旅游信息服务和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健全旅游紧急救援体系,优化旅游配套服务;建立服务质量标准化体系,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强市场推广,举办国家级旅游专题宣传推广活动,强化国家整体形象;积极推动旅游服务跨境交付,鼓励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培育有竞争力的国际旅游服务品牌,在境外建设海外营销网络和接待体系;加强人才培训,完善职业资格认证,推动旅游人才“走出去”;健全旅游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引导商业存在合理有序发展。

  二、信息技术服务

  发展目标:信息技术服务贸易国际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服务方式和范围进一步深化,服务水平和交付能力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软件产业基地和出口(创新)基地快速发展。培育2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培养10万名具有国际接包能力的复合型高级工程师。中国成为全球信息技术服务承接中心。

  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信息技术服务规划,加强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推动形成竞争格局;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培育龙头企业,大力扶持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投融资、产权交易、企业孵化和品牌推广等服务的专业机构;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人才结构,建立适应发展需求的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培训体系;加强软件产业基地、软件出口(创新)基地、软件名城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发挥产业集聚区的龙头作用和示范效应;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信息技术服务出口促进平台建设,组织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活动,参与国际竞争;完善信息技术服务贸易统计体系;打造中国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国家品牌,提升国家竞争力。

  三、技术贸易

  发展目标: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许可占技术引进总额的比重超过60%,技术出口在技术贸易中的比重明显提高。

  重点工作:健全技术贸易法规制度和分级管理体系,完善技术贸易统计;健全技术贸易的政府和行业服务体系;健全技术贸易促进体系,提高技术贸易信息服务能力;重视引进服务业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鼓励外国企业转让关键和核心技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引进服务,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引导企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扩大技术出口,在对外经济合作和货物出口方面提供更多的技术服务。

  四、对外劳务合作和承包工程

  发展目标:保持对外劳务合作规模稳中有升,对外承包工程快速增长。创新业务发展模式,转变增长方式。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自主品牌的骨干企业,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对外劳务合作和承包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重点工作:制订国别产业导向目录,加强双边经贸制度性安排,引导企业合理布局; 推动工程设计咨询业引领中国技术标准规范“走出去”,开拓国际高端市场;充分利用多双边经贸合作平台,积极与劳务输入国和地区签署双边劳务合作协议,巩固和开拓国际劳务市场;鼓励业务创新与发展,促进增长方式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强外派劳务人员培训,提高外派劳务竞争力;建立覆盖城乡的外派劳务报名网络,遏制非法外派劳务活动;研究建立专门的全国外派劳务援助体系和外派劳务监督巡查制度;扩大政策宣传和教育,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预防和快速处理机制,推动劳务输入国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抓紧制订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社会责任标准,鼓励和督促企业树立诚信守诺的经营理念,重视当地民生和环境保护。

  五、建筑服务

  发展目标:积极稳妥扩大建筑服务对外开放。建筑企业“走出去”规模不断扩大,区域稳步拓展,高端市场开拓步伐逐步加快。建筑服务出口效益和附加值明显提高,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风险防范机制。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得到提升,鼓励采用特许经营、项目融资等国际通行方式开展国际工程承包。 

  重点工作: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完善法规政策,进一步推进工程担保制度建设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行业的指导和监督,不断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积极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战略;发挥大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企业优势,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我国建筑服务发展水平。

  六、海洋运输服务

  发展目标:海洋运输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结构明显改善。建成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现代化船队,提高能源、原材料等战略物资的运输能力,国轮船队在我国外贸石油、天然气、矿石海运市场的比重明显提高。保障战略物资海运通道安全。

  重点工作:完善促进协调体系,统筹安排海洋运输服务贸易有关工作;鼓励企业改善船队、船型与船龄结构;营造货主、船舶制造企业、金融机构与海运企业长期战略合作的环境,提高我国海运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鼓励海运服务企业“走出去”,完善全球海运网络,扩大中资企业境外商业存在规模;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海运安全、打击海盗和反恐等重要国际海运事务,努力在国际海运规则与技术标准制订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国际重要海运通道事务,全力提升战略资源海运控制力;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完善港口集疏运系统,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有机衔接;研究借鉴航运发达国家(地区)的航运支持政策,加快建设国际航运中心,鼓励中资国际航运船舶在国内登记,扩大国轮船队;培育具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全球物流经营人,建立国际海运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七、航空运输服务

  发展目标:完善现有民用航空体系,扩大我国航空运输服务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实现航空运输服务又好又快发展。到2015年,我国国际航空运输市场达到360亿吨公里的规模,力争我国承运人份额达到34%。

  重点工作:完善航空运输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公开、公正、公平的国际航权分配管理机制;积极应对单方面基于市场的温室气体减排措施;营造有利于航空租赁发展的政策环境;优化国际航线网络,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增加欧美航线航班密度,开辟连接南美、非洲的国际航线,积极推进周边区域航空一体化进程;优化配置和利用我国航线资源、空域资源和重点国际机场资源,加强国际航空通道建设,增加枢纽的网络辐射范围和广度,增强门户枢纽集散功能,提高国际国内航班衔接效率,提升国际中转旅客比重;增强我国航空运输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航空公司;提高我国航空运输企业的国际货运能力,鼓励我国航空货运企业开辟国际航线和与国外物流企业紧密合作,扩展航空货运网络;加强我国枢纽机场建设,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枢纽机场;推动航空物流、航空维修、航空培训等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完善机场布局,积极发展支线机场,扩大航空运输的服务覆盖面。

  八、铁路运输服务

  发展目标:根据“引进来、走出去”的需要进一步加快铁路发展,形成功能完善、衔接顺畅的对外铁路运输通道,基本建成与港口有机衔接的集疏运系统,对外经济和技术合作迈上新台阶,主要技术装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提升运输能力和服务质量。

  重点工作:在加快铁路总体发展的同时,完善既有陆桥通道和区域合作通道,建设边境地区开发型口岸铁路,推动国际运输相关铁路建设,形成功能完善的对外铁路运输通道;全面建设和使用铁路口岸信息平台,实施大通关战略,进一步提高联运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强化港口后方通道建设,形成“铁海”有机衔接的港口集疏运系统;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支持铁路行业相关企业技术装备进出口;积极开展铁路对外交流与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政府引导、铁路关联企业联盟为主体,注重发挥中国铁路产业集成优势,使用中国铁路的技术和标准体系,打造中国铁路品牌,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九、公路运输服务

  发展目标: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道路运输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道路运输领域的对外开放水平,推动我国道路运输技术标准规范国际化,扩大国际道路运输服务贸易规模,改善贸易结构。

  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公路口岸管理体制,促进国际道路运输发展,推动检查机构为道路运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修订目前汽车运输协定和国内有关法规、规章中不适应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发展的相关条款,积极启动我国加入国际道路运输公约程序;协调我国与周边国家的道路运输制度、车辆技术标准和规范;鼓励国内大型运输企业积极参与国际道路运输。

  十、货运代理服务

  发展目标: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服务结构,转变经营方式,拓展海外市场发展空间;提高外贸运输代理主导权控制能力,降低运输服务贸易逆差,国际物流成本降低3%。实现80%企业升级、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70%企业完成海外服务网络的建设;培训专业人才50万人,向外输出2万名管理人员以及4万名服务人员。

  重点工作:健全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建立完善行业规范和标准,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和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市场主体能力建设,维护市场秩序;推行国际多式联运、供应链管理和综合物流服务;加大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物流业务外包的力度,通过货运代理服务促进进出口货源的规模化和集约化,推动保税物流和金融物流的发展;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国际货代物流合作机制,促进海外服务网络建设,拓展海外市场;建立可预期的运价体系,搭建公共信息平台;加强创新能力,提升品牌价值;加大从业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人才发展战略;鼓励企业通过合并、收购和重组整合资源,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十一、医疗和生物医药服务

  发展目标:建立以国际市场为导向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完善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法规体系;建设中医药服务贸易人才队伍;提高中医药服务出口的质量和附加值,促进中医药服务出口的全面增长;促进生物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重点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健康产业发展。加强卫生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医疗服务贸易发展;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行业国际标准认证体系,确立国际从业人员服务水平等级测评和认证制度;加强对海外中医药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并完善中医药服务贸易专业与管理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外向型中医药服务人才队伍;加强中介机构建设,建立中医药服务贸易信息支撑体系;建立海内外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基地,扶持大中型中医药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促进生物医药技术进入国际市场。

  十二、教育服务

  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国内教育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大力发展来华留学教育,使我国成为亚洲地区最大的留学目的国;加快汉语国际推广,提高汉语国际影响力;促进境外办学健康发展;稳步开拓教育服务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教育服务。

  重点工作:鼓励引进优质资源,加快教育机构能力建设;鼓励国内教育机构积极稳妥地扩大教育服务出口,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教育服务贸易便利化,为我国教育服务出口创造更有利的国际环境;支持国内教育机构提高教育服务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开发、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比较优势的教育服务项目;鼓励教育机构开发、经营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积极稳步推进孔子学院建设,对重点地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教育服务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境内外教育服务支持网络;建立健全教育服务质量监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政策保障体系、组织管理体系。

  十三、会计服务

  发展目标:推动会计审计标准国际化,推动会计审计标准与主要经济体等效。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要求的不同规模的会计服务阶梯体系,促进大型会计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提供跨境综合服务,用5年左右的时间,着力培育10家左右执业网络、服务能力、收入规模和市场影响具有国际水准的事务所,在此基础上至少有3家本土品牌事务所迈入世界前30强之列。扶持至少5-10家大型事务所在世界各主要经济体至少30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布局执业网络,设立100个左右业务机构,做到品牌标识统一、资源信息共享、质量监控一体、管理运作高效。实现新增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人数达到10万名,从业注册会计师达到15万名,在此基础上,着力培养400名左右领军人才、1500名具有国际资质的注册会计师、2000名新业务领域复合型业务骨干。

  重点工作:加强会计审计标准及会计服务行业相关法规建设,推动会计审计标准与主要经济体等效;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从业队伍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鼓励会计服务机构做大做强,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加快实施自主品牌战略,打造中国会计服务自主品牌,提高国际认可度;引进新的国际服务项目和技术,鼓励国内会计服务机构拓展业务范围,走多元化发展道路;不断提高中小会计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做精做专;完善会计服务信息系统,建立统计分析体系。

  十四、文化艺术服务

  发展目标:积极培育文化服务贸易企业,开发适应国际市场需求、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项目,提升中华文化的世界影响力。培育8-12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艺术服务贸易企业,定期组织境外商业展览;设立5-10个海外定点演出场所,开发10-20个在境外长期驻场或巡回演出的演艺产品;设立10个境外中国艺术品贸易中心,在境外举办10个中国艺术品展会,组织中国艺术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扩大中国文化艺术市场影响力;推动一批国产优秀动漫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逐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开发5-10款游戏进入欧美等国家主流市场,一批竞争力强的游戏进入日韩、东南亚和欧美市场,网络文化产品在东南亚国家和台港澳地区市场占有率达到20%以上。

  重点工作:鼓励原创演艺产品出口,推动优秀演艺企业进行国际合作和跨国经营;开发北美、日韩、欧洲演出服务市场,培育周边和新兴国家(地区)市场;加强艺术展览国际化、商业化运作,开发北美和周边国家(地区)中国艺术品贸易和展览市场;发挥动漫基地优势,推动动漫游戏出口;完善文化服务交易平台,支持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重点国际文化产品交易平台发展,在海外举办中国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简化文化项目出口和相关人员出国审批手续,完善有关文化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整合各部门资源,完善文化服务贸易统计分析体系。加强海外文化中心建设,积极参与制订国际文化服务贸易规则。

  十五、广播影视服务

  发展目标:实施全球广播影视战略,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整合多种传输、覆盖、播出资源,培养参与国际竞争的广播影视市场主体,不断扩大我国广播影视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影视市场的份额,稳步提高我国广播影视的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

  重点工作:加强出口型广播影视节目的创作、制作、译制和包装,不断提高我国广播影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推动一批优秀国产影视动画节目进入国际市场;积极利用国内外展览、影视节等平台,通过“中国联合展台”模式,整合国内优秀节目资源,加强宣传和推广,促进影视节目国际合作,增强我国广播影视节目在国际市场的国际影响力;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影视文化知名品牌。鼓励有条件的影视文化企业通过并购、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在境外兴办实体,加强海外市场的开拓和营销能力。完善广播影视服务统计分析体系,及时、高效、便捷地掌握行业动态数据;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广播组织权利条约的有关工作,建立中外影视文化产品版权保护协作机制,规范版权管理。

  十六、新闻出版服务

  发展目标:提升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积极鼓励新闻出版企业在境外设立商业存在,以国际汉文化圈、西方主流文化市场、周边国家和地区文化市场为重点,大力推进版权贸易、产品出口、对外投资,培育6-7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传媒集团和国际化数字出版企业,提高新闻出版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的份额,逐步缩小新闻出版服务贸易逆差。

  重点工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出版企业,组建以出版为主体的大型媒体集团;鼓励企业在国外创建独资、合资、合作实体和兼并收购,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在对外新闻出版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培育新闻出版服务贸易基地,以北京为中心建设对外版权输出基地,以北京、上海、广东为重点建设新闻出版对外投资基地、数字出版跨境服务基地、国际文化贸易平台、动漫出版物国际交易平台,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为重点建设新闻出版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创新发展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动更多的出版产品“走出去”,着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出版发行渠道,逐步实现有助于中国出版物销售的全球网点布局;加快中国原创网络游戏出版物的版权输出步伐,鼓励网络游戏出版物以版权输出和出版合作等方式积极参加国际出版市场竞争。以“汉语热”的兴起为契机,发挥对外汉语教材在出版服务出口中的先导作用;积极承接国外新闻出版服务外包,逐步提高服务外包的附加值;利用网络等新的媒介和技术手段拓展海外市场,扶持重点企业的数字出版工程,培养5-10家从事大型数据库出口的网络出版企业,扩大我国文化学术资源的国际影响力;建立新闻出版服务贸易促进中心和海外咨询中心,收集新闻出版服务市场数据和商贸信息。

  十七、保险服务

  发展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外开放;扩大保险服务贸易规模,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保险(金融)集团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专业性保险公司;完善服务贸易体系,积极拓展保险服务贸易领域和保障范围,充分发挥保险业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加强保险监管,促进保险监管国际合作,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风险,实现保险服务贸易健康发展。

  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国际保险监管合作;推动我国保险业通过商业存在模式扩大国际市场份额,鼓励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保险企业到境外开设机构、增设网点和分支机构;引导商业存在合理有序进入,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保险服务,扩大保险服务规模和服务范围;加大对服务贸易各领域和服务贸易企业商业信用的风险保障支持力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完善保险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有关保险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保险服务贸易领域的自主创新,加强保险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保险服务的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十八、证券期货服务

  发展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外开放,支持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发展壮大,提升境内机构国际竞争力和跨境业务市场份额,为境内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证券期货服务;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国际合作,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重点工作:逐步完善现行开放政策,稳步扩大证券期货市场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丰富市场产品和工具,研究探索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和人民币股票,支持境内企业境外上市,逐步探索推出以股票、利率、汇率、银行贷款等为基础的金融衍生工具,加大期货市场发展力度,有序推出新的期货产品;鼓励境外长期资金进入境内市场,稳步扩大QFII规模;支持内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走出去”,稳步推进QDII试点;加强市场监管及监管协调。提高我国证券期货业的国际竞争力。

  十九、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

  发展目标:坚持循序渐进、安全可控、资源配套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走出去”的相关制度、规划,审慎支持中资商业银行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稳妥推进海外业务和海外分支机构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支持中资企业海外发展的能力。为中国企业的跨国发展提供支持;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有效防范风险;逐步消除金融服务贸易逆差格局,实现金融服务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重点工作:将对外开放与企业“走出去”战略并举;继续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为扩大人民币对外使用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经营状况好、风险管控水平较高的中资银行稳妥推进“走出去”战略,通过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并购等方式,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配套金融服务,深度拓展海外市场;持续提高中资银行的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和鼓励境外商业存在在当地中资银行海外营业机构开展业务;加强银行业对外开放政策体系研究,进一步增强银行业有效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金融监管国际双边和多边合作,严防系统风险跨境传染和渗透;进一步完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扎实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普及银行卡、网络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征信体系,改善信用环境,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二十、电信服务

  发展目标:电信服务的国际市场份额取得重大突破,海外电信服务收入大幅提高。力争3年内在2-3个国家或地区建成时分同步的码分多址技术(TD-SCDMA)试验网(或商用网)。国内主要电信运营企业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拥有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自有品牌,形成促进电信服务开拓国际市场的有效机制和成熟模式。

  重点工作:推动时分同步的码分多址技术(TD-SCDMA)“走出去”;引导和鼓励电信运营企业拓展国际电信服务市场;积极参与国际电信标准化工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基础运营商积极探索海外业务发展模式;努力推动基础运营商、增值运营商联合通信设备制造商、通信咨询服务企业共同“走出去”;鼓励电信企业通过资本运作方式进入国际电信服务市场;鼓励电信企业积极承接电信服务外包,推动跨国公司将呼叫中心、在线数据处理业务转移到我国境内。

  二十一、邮政和快递服务

  发展目标:全面统筹对外开放与国内发展,推动邮政市场逐步有序开放。加强行业规制和监管体系建设,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和通信安全。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国内企业在境外的网络及分支机构建设,支持发展拥有自主航空网络的国际化快递企业,稳步扩大国际业务规模,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重点工作: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万国邮联事务,推进双边或区域贸易自由化;利用中美中欧等政府间对话机制,搭建中外邮政、快递企业交流平台,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国际及港澳台业务比重;完善政策促进体系,支持邮政企业深化改革、完善国际网络,提升国际竞争综合实力;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快递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并购等方式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鼓励内资企业深入发展台港澳地区业务,稳步推进对亚太及欧美等国主要城市的业务覆盖;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邮政和快递安全监管机制,提高国际快件通关效率;加强政府引导,发挥中国快递协会作用,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关市场准入、法律法规、投资环境和经济政策等信息咨询和服务;通过职业资格培训、院校培养、海外项目实践等方式加强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二十二、环境及节能服务

  发展目标: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建立并完善环境及节能服务贸易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逐步建立一个开放、公平的环境及节能服务市场;环境及节能服务贸易规模显著扩大,国际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加强人才培养和前瞻性环境服务贸易研究,参与制订国际规则。 

  重点工作:加强环境及节能服务贸易制度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清理和调整国内政策和制度;建立健全与国际通行的环境及节能服务贸易定义、分类、统计和技术标准体系;将环境及节能服务作为今后对外援助的优先、重点领域之一;积极推进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咨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节能审计、咨询、评估及合同能源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发展,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逐步完善环境及节能服务贸易结构,扩大环境及节能服务贸易规模及总体竞争力;扶持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境及节能服务企业,形成我国环境及节能服务优势和品牌;加强前瞻研究和国际合作,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提高我国与国际社会沟通与协调的能力,参与制订国际规则,为企业提高竞争力及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

  二十三、律师服务

  发展目标:提高律师整体素质和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为律师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高效的律师服务,推动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培养一支高素质律师执业群体,进一步优化跨境业务结构,扩大境外服务,提升我国律师服务国际竞争力。

  重点工作:扩大对外开放和交流,加强与国际律师组织和国外律师管理机构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律师制度;优化跨境律师服务的业务结构,积极探索新的跨境服务方式;鼓励我国律师事务所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律师服务;培育并推动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律师事务所“走出去”;着力解决律师服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加强涉外律师培训,改善律师素质结构,在律师培训、律师事务所交流、管理信息沟通等方面与国外律师管理机构开展广泛的交流活动;构建律师服务统计分析和信息服务体系。  

  二十四、租赁服务

  发展目标:继续扩大开放和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租赁服务国际竞争力。完善租赁法律法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租赁企业。加强高级专业人才培养,促进租赁服务创新,优化租赁服务结构,提高租赁在航空、船舶、大型机械等国内外重点领域的渗透率,逐步扩大租赁服务规模。

  重点工作:推动租银合作,拓宽租赁企业资金渠道;完善开展融资租赁所涉海关、税收等配套政策,继续推进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着重发展厂商租赁;培育大型租赁企业,推动租赁企业“走出去”;扩大租赁业务范围;成立全国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实施人才战略,加快培养国际化、专业化租赁人才;加大宣传力度,培育租赁需求。

  二十五、广告服务

  发展目标:促进广告服务的国际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积极融入国际广告产业链,提升广告策划、创意、制作的整体水平,培育我国驰名国际品牌。以知名广告企业为主干,以优势媒体集团为先导,建立广告服务产业体系,全面提高国际竞争力,实现广告服务贸易总额稳步较快增长。 

  重点工作:加强与国际广告业的交流合作,扩大广告服务商业存在;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国内广告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整合广告经营资源,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广告集团;发展广告创意产业集群,提高中小广告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广告制作发布技术水平和经营水平;建立符合广告业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广告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专业广告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二十六、会展服务

  发展目标:本着“控制总量、提升质量”的原则,通过行业评审、市场筛选等手段抓大放小、扶优选强,着力做大做强几个综合性的龙头展会,搞好搞活几个地域性重点博览会,做精做实若干个知名专业展会,培育推动几个有影响力的中国产品境外展,形成若干展览中心城市或核心展馆,打造一批大型办展主体,使之形成效益、形成规模、形成品牌,形成与国际水平接轨、服务体系完备、服务质量优良、市场竞争有序、专业化程度高的发展格局,实现展览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重点工作:完善会展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会展业管理体制;建立并完善行业规范和标准,优化会展规划布局,集中资源,合理分布,错位发展;研究出台会展业促进政策措施,培育品牌展会,扶持优秀办展机构,推动优质展馆和展会中心城市建设,加强会展业人才培养;鼓励和推动会展业中介机构发展,研究成立全国性会展业行业协会;建立行业统计制度,探索信息化管理模式;加强会展业国际合作和交流,鼓励和引导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内会展企业“走出去”。

  二十七、分销服务

  发展目标:大力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增强流通主体竞争能力,促进国内国际贸易协调发展,参与和建立国际分销网络,健全分销服务管理制度和法律规范,进一步增强分销服务在拓展市场、带动货物贸易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分销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与质量。

  重点工作:积极推动生产企业通过新建、收购、兼并、股权置换、境外上市、重组、联合等多种方式,提高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和采购网络;稳妥推进流通企业到境外开店设场,拓展发展空间;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分销法规和标准体系。

  二十八、住宿餐饮服务

  发展目标:积极推动住宿餐饮企业集团在境外设立商业存在,推进连锁经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带动国内住宿餐饮服务企业发展,加强国际化和标准化建设,提升国际竞争力,扩大住宿餐饮服务贸易规模。

  重点工作:加快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住宿餐饮品牌企业;引导大型品牌餐饮企业,特别是“老字号”企业到境外开店;组织国内知名厨师到国外推广中华餐饮文化,带动餐饮服务发展;发展电子商务,完善国际网络预订系统,引导规范住宿服务贸易发展;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对外开放,引进先进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住宿餐饮业整体管理水平,培养国际化的高级人才。 

  二十九、体育服务

  发展目标:以体育劳务、赛事组织、场馆建设、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为重点,逐步扩大体育服务规模,提升我国体育服务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培育一批专业性强,有一定实力的体育服务贸易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本土赛事。

  重点工作:建立体育服务贸易协调管理机制,逐步拓展和完善体育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制订体育服务贸易产品指导目录;加强体育服务标准化工作,完善体育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提升体育服务行业整体竞争力,有效引导和规范体育服务进入我国市场。鼓励各类运动项目,尤其是我国的优势项目和民族特色项目“走出去”,以人才、版权、技术等多种方式输出体育资源,拓展我国体育服务的海外市场;大力支持各地根据自身自然资源和人文优势,结合相关运动项目特点,运作培育一批本土体育赛事及活动;积极鼓励各地建设体育服务核心区域,引进观赏价值高、有市场的竞赛项目,丰富我国体育市场;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品牌赛事;建设体育服务贸易推介平台,开展体育服务贸易推介活动;整合业内展会资源,加强体育行业展会国际化、商业化运作。

  三十、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服务

  发展目标: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构建有利于开发、吸引和利用国际人才智力资源的法律环境;积极拓展高层次人才交流与合作渠道,建立和完善服务机制,提高国际化人才资源的开发能力;促进国际人才服务机构发展,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

  重点工作:提高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的水平,引进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服务;进一步完善国际人才中介机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提高开发国际高端人才的能力;做大做强一批有重大影响力的国际人才交流品牌项目,使之成为积聚和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综合性平台;加快国际人才市场体系培育和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建设,强化并规范市场的中介、定价、人才评价、信息交流等功能;开辟优势资源,加强监管,做好海外人才服务合作机构管理和认定,建立和完善良性退出机制,在国际型人才的开发培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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