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对科技创新“宽容失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30 07:00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凌墨 实习生郑浩天 汤露)科研也有风险,武汉以立法的形式,提出对尽责科研人员“宽容失败”。昨日,《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获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从人才、服务、资金保障等多方面做出规定,助力科技创新。
条例规定,对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技研究项目的科技人员,如果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项目,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科技行政部门批准,不仅不会影响其项目结题,还可继续申请本市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项目。
而对于抄袭、剽窃、篡改、假冒他人科技成果权的行为,或者在科技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则实行“零容忍”。情节严重的,记入科研诚信档案,5年内禁止申报科技项目及科技奖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还明确,市级科研经费投入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要达到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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