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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为基本药物设电子“身份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8 08:31 来源: 商务部网站

  昆明为基本药物设电子“身份证”

  出台监管办法确保基本药物质量

  两年以来未经营假劣基本药物,具备开展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的能力,能接受药品监管部门的有效监控,将成为遴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条件。近日,记者从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昆明市药品经营企业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本月起施行,昆明将用电子监管网来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

  电子监管码管理基本药物

  《办法》中要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购销凭证应当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且不得少于3年;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实施电子监管码管理,主动、及时、准确地将药品采购、配送信息输入国家药品实时监控系统,建立和完善药品可追溯制度。

  基本药物经营企业应配置与经营规模相一致用于录入、传送基本药物信息的设施设备;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可追溯制度;配置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合格的电子监管管理人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方可配送

  《办法》中明确,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参选的基本条件是:依法取得相关证照,管理规范,两年以来未发生违法违规经营假劣基本药物,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有能提供药品购销电子订单、配送信息服务的网络信息系统,并能实现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经营环节全过程质量控制,接受当地药品监管部门的有效监控,具备开展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的能力;保证及时供应、配送本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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