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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能否登上服务贸易大战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9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本报记者迟明霞

  

制造业能否登上服务贸易大战车
商务部于近日正式发布《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称《规划》),提出至201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6000亿美元,并确立30个重点扶持领域,为服务贸易大发展勾画了一个广阔的市场蓝图。

  6000亿美元的巨大“蛋糕“

  这份由商务部会同33个部门共同制定的《规划》提出,到201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6000亿美元,年均增速超过11%。其中,通信、信息服务、金融、文化、咨询等智力密集型占我国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要超过45%。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服务贸易发展重点领域,包括旅游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航洋、航空、铁路、公路运输服务,保险、银行、证券期货等金融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等30个重点领域。其中,到2015年,实现旅游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进入世界前5位;培育2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国际航空运输市场达到360亿吨公里的规模,中国承运人份额达到34%;至少有3家本土会计事务所进入世界前30强的行列;同时,培育6至7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传媒集团和国际化数字出版企业。

  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周柳军介绍说:“这些服务贸易领域首先涵盖了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领域,如旅游、建筑服务等,其发展方向在于‘巩固优势’;其次涵盖了一些符合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的新兴领域,如咨询、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其发展方向在于‘重点培育’。通过这些重点领域的优先发展、率先突破,可以带动中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全面协调发展。”

  商务部统计显示,2006至2010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从1917亿美元增长到3624亿美元,增幅达89%,年均增长17.3%。其中,服务出口年均增长16.8%,是同期全球服务出口平均增速的两倍。与此同时,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全球占比从2006年的3.6%增长到2010年的5.1%,世界排名由第八位上升到第四位。服务出口的世界排名从2006年的第八位升至2010年的第四位;服务进口的世界排名从2006年的第七位升至2010年的第三位。预计2011年全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将达4100亿美元,同比增幅约为13%。

  新增长力

  进入新世纪以来,服务贸易在结构性调整中爆发新的增长力,显现出新的发展态势。

  首先是2000年以来,世界服务贸易年均增速9.3%,超过货物贸易8.8%的发展速度。目前,服务进出口占世界贸易的比重达到约1/5。二是新兴经济体服务贸易迅速增长,发展速度超过占国际服务贸易主导地位的发达经济体。2000年至2008年间,印度、俄罗斯、中国、巴西的服务出口年均增速分别达到24.7%、23%、22%、16%,高于北美洲地区8%、欧洲地区13%的年均增速。金融危机之后,新兴经济体服务贸易恢复速度也快于发达经济体。第三,高附加值新兴服务贸易比重超过传统服务贸易。全球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占比逐步上升,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占比逐步下降,2006年首次低于50%。云计算、物联网的发展将进一步强化该趋势。最后,商业存在形式实现的服务贸易超过跨境服务贸易。国际产业转移的重点从制造业领域向服务业领域转移。

  “世界服务贸易呈现的新态势,主要源于全球服务领域正在经历的深刻变化。”周柳军分析说,从全球来看,越来越多的制造企业正在转变为服务企业,制造业呈现服务化新趋向。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为支撑的技术创新,提高了服务业信息化程度,服务的可贸易性进一步加强。此外,服务业的发展越来越国际化,全球消费结构在进一步优化。

  周柳军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虽然世界经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但是,金融危机的爆发,加快了世界经济格局重大调整和剧烈变革的进程,经济全球化在新的均衡态势下深入推进,全球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总的来看,中国仍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个时代背景没有改变。”

  “大服务”理念引航

  “十二五”期间,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确立了七项战略任务,分别为积极推动重点行业服务出口;继续扩大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加快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步伐;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服务贸易企业;推进服务贸易领域自主创新;促进服务贸易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发展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配套的服务贸易。

  据悉,为了实现上述战略任务,国家相关部门将会在法规体系、统计体系、管理机制、促进体系、贸易环境、创新扶持、知识产权、行业协会这八个方面健全保障体系。此次《规划》提出,将制定和完善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优化贷款审批程序,开发适合服务贸易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积极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机制等。

  而为了更好地实施《规划》,商务部方面提出了“大服务”发展理念。其核心思想是在全球视野和全产业链概念下,通过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重点服务领域在贸易体量、新型业态、贸易效益、发展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据周柳军介绍,“大服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做“大”服务贸易。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服务贸易“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二是实现服务贸易发展的“大”协调。要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均衡协调发展,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的良性互动,服务出口与服务进口均衡协调发展,服务领域“引进来”和“走出去”协调发展,服务贸易各行业领域结构合理、协调发展,服务外包离岸与在岸协调发展等。三是促进部门资源、社会力量和地方优势“大”联合。完善服务贸易跨部门联系机制,按照“因地制宜、优势互补”的原则,鼓励发达地区继续做大做强,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促进中西部地区迎头赶上,夯实服务业基础,培育新的比较优势,有效推动区域化分工、差异化竞争、协调化发展。

  >>延伸阅读

  服务贸易的领域与模式

  ■服务贸易的领域。世界贸易组织将服务贸易分为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相关的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与医疗有关的服务、与社会服务、旅游及与旅行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其他服务12个类别。

  ■服务贸易的模式。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是指以下4种方式进行的服务交易活动: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

  跨境提供指从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其中的"跨境"是指"服务"过境,通过电讯、邮电、计算机联网等实现,至于人员和物资在现代科技环境下则一般无须过境。

  境外消费指在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例如,本国病人到外国就医、外国人到本国旅游、本国学生到外国留学等。

  商业存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成员方境内的商业实体提供服务,它是4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主要的方式,也是服务贸易活动中最主要的形式。

  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自然人的实体在另一成员方境内的商业现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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