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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委会建立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9 08:18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易小俊记者傅江平)在深圳市消委会的帮助下,深圳市民李小姐日前终于获得了有关赔偿。这也得益于消费维权合作机制。

  今年7月,深圳市民李小姐在香港选购了某一护肤品,回深圳使用后,导致脸部皮肤严重过敏,无奈只有去医院进行了治疗。不仅花了一大笔钱,还耽误了工作。为此,李小姐打电话给香港的商家联系,要求对医疗费和误工费进行赔偿,但是经多次交涉都没有结果。正在李小姐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时候,一个朋友告诉她,这种情况可直接到当地消委会进行投诉。李小姐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找到了深圳市消委会,消委会迅速的与香港消委会取得了联系。在消委会的帮助下,李小姐顺利获得了赔偿。

  深圳毗邻香港,是内地与香港、澳门经济融合的接合点,在推动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方面起步比较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与香港、澳门消委会开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合作,建立了消费纠纷处理的“绿色通道”。根据深圳市消委会与签约城市消费者保护组织的协议,深圳的消费者在到港澳旅游、购物时发生消费纠纷,可以回到深圳后直接向深圳市消委会投诉。

  目前,深圳市消委会与港、澳、台消费者保护组织和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新疆、西藏,以及主要的副省级城市的消费者委员会(协会)都签署了合作协议,在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消费者咨询及投诉处理、宣传教育、信息共享、人员培训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逐步创建了制度化、日常化的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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