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金华钢铁无证生产致村庄“变色”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9 20:19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环保局:单靠自身力量无法监管
本报记者 徐广忠报道
在山东东阿县姜楼镇陈店村,有一家叫做金华钢铁的炼钢企业,在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依然开工生产,其排放的污水、烟尘等对附近的环境造成了很大污染。东阿县环保局称,单靠环保局的力量是无法监管的。
11月24日,记者来到东阿县姜楼镇陈店村,这里是金华钢铁公司的所在地,该厂生产不时有大量黄色烟尘排到空中,机器的轰鸣声加上来往的卡车,一派繁忙景象。
记者在厂区大门往东几十米远地方看到,其中的一个红色烟筒,不断有大量褐红色的烟尘持续排出,散落在附近的村庄中,整个陈店村的主体色已经笼罩在褐色和黑色之中。
附近不少群众反映,由于长年排放红色烟尘,而且除尘设备经常人为关闭。“尤其是晚上烟尘更大,有的人晚饭后想出去溜达溜达,呛得人都没法在外面呆。”一位村民说。
记者在东阿县环保局采访得知,早在2010年8月,东阿县环保局就向金华钢铁下发了《关于责令金华钢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建设的通知》,其中显示,2010年6月15日,东阿县环保局对金华钢铁责令停止1080高炉的违法建设,并到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补办环境影响手续。但是在环境监察中发现,金华公司仍在违法建设,责令金华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否则,将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然而,就在该通知下发一年多后,金华钢铁公司仍然没有办理环评以及排污许可证。
如今,金华钢铁厂区南侧就是陈店村,生产的高炉与居民之间的距离不足十米,而新建的二期工程也与陈店村民居紧紧相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钢铁企业与居民之间安全防护距离最低在300米。根据金华钢铁的产能和当地风度测算,两者之间的距离至少也应在800米以上。然而,金华钢铁整个厂区几乎与陈店村融为一体,这个小村庄已经完全被工业机器包围。
据了解,2008年下半年,金华钢铁与济南钢铁集团石横钢铁达成合作协议。2008年9月22日,聊城市发改委和聊城市环保局在同一天批复了金华钢铁的二期立项和环评。2009年6月份,国家环保部暂停了山东钢铁业环评审批。
东阿县环保局一负责人坦言,这样大的一家企业,单靠环保局的力量是无法监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