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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式发票专用章年底使用到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3 04:50 来源: 信息时报

  

旧式发票专用章年底使用到期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刘雯婷 韦凡) 市民张小姐有一个好习惯,消费后一定会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日前,张小姐无意中将手头上保存的一堆饮食发票进行了比对,发现票面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有两种格式,疑惑之下张小姐乘车去到广卫路24号市地税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进行咨询。咨询员告诉她,由于今年2月1日起启用了新的发票专用章,但旧的发票专用章仍可使用至年底,故市面上出现了两种格式的发票专用章。

  据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的规定,对发票专用章的尺寸作了调整,并明确了汉字和阿拉伯数字字体和字样的要求。据悉,新的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具体式样如下: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市地税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旧式发票专用章期限是2011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应按规定及时启用新的发票专用章,避免出现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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