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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等不起三年过渡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4 03:41 来源: 深圳商报

  □ 舒圣祥

  又是校车事故!又是发生在农村!12月13日下午,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首羡镇张后屯村发生一起校车侧翻坠河事故。这辆校车当时接送了47名首羡镇中心小学学生回家,车辆行驶到张后屯村时,车上还有29名学生,因为躲避人力三轮车发生侧翻,车辆侧翻进了路边水深60厘米的沟内。根据通报,死亡人数已经达到了15人。

  丰县校车事故发生在《校车安全条例》开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第二天,这与其说是一种时间的巧合,不如说是一种鲜血的警示。一个月前,甘肃庆阳的校车事故直接促成了这部法规的迅速制定;一个月后,当校车条例刚开始征求意见,又一起伤亡惨重的校车事故,给这部法规的具体制定再次提供了一条“血的教训”。

  据悉,甘肃庆阳校车事故后,丰县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也在全县开展了校车专项整治工作,并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坚持“零容忍”、“零懈怠”。而这辆从社会租用的校车,在校车治理期间曾经停运,前几天才开始恢复营运。我们不知道在“零容忍”、“零懈怠”等冠冕堂皇的词汇背后,当地政府究竟整治了些什么?司机培训过了吗?校车检验过了吗?难道所谓整治就是在风头上停运几天?别处惨重的校车事故,在当地政府的心头究竟产生了多大的痛感?

  事发地水深不到1米,发生伤亡可能性原本不大。而且,在那么狭窄的乡村小路上,因为躲避人力三轮车而致使车辆侧翻,本身也颇为令人费解。所以,这至少说明三点:一是当时校车速度很快,突见三轮车躲避不及所以猛打方向,才致使车辆侧翻;二是,该校车空间过于狭小,而且没有配备带集中解锁装置的安全带,一旦侧翻,孩子们互相挤压严重;三是,孩子多为溺水窒息死亡,而根据《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玻璃必须全封闭,冬天开空调更该全封闭,如果是这样的话,1米深的河沟绝不至于产生如此巨大的伤亡。

  归结起来,这起伤亡惨重的校车事故,在我看来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司机素质不行,超速行驶。二是校车质量不行,不是专用校车。司机之所以会超速行驶,是因为租用的社会车辆,校车数量本身很少,一辆车必须跑很多趟才能送完孩子,司机为早点送完孩子因此会超速;至于校车质量,当地政府只是发文件整治,并不出一分钱购买校车,学校无法负担专用校车购置费用,用普通客车做校车相比农村其他地方用三轮车面包车,已经算是颇为高级了。

  这就是丰县事故摆在《校车安全条例》面前的真切现实:校车条例如果只是定下严格标准,而不首先解决钱的问题,农村地区根本达不到标准,既不会有真正合格的校车,私人承包模式下,也难觅真正负责任的司机。因为出了严重事故,甘肃庆阳已经宣布停购公车买校车;这次,江苏丰县不知道会否在沸腾舆情下作出同样举动。但是,这很不够,我们不能总用孩子们的生命和鲜血,去换取停购公车买校车的地方政府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校车安全条例设置了三年的过渡期: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用于接送幼儿、小学生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使用其他取得校车标牌的载客汽车。可是,丰县校车事故告诉我们,孩子们等不起三年!谁也不知道,三年时间内,还可能会有多少孩子因为不合格的校车而付出鲜血的代价。各地公车没有最豪华,只有更豪华,为什么轮到校车就得等三年呢?救救孩子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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