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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或明年实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4 19:28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秀强

  历经一年之余讨论修订,“十二五”可再生能源规划目标终于定案。

  12月15日,在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CRESP)成果总结会上,国家能源局公布上述规划目标——到2015年,风电将达到1亿千瓦,年发电量1900亿千瓦时,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将达到1500万千瓦,年发电量200亿千瓦时。

  在此基础上,加上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利用以及核电等,2015年非化石能源开发总量将达到4.8亿吨标准煤,相比201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增加2.2亿吨标煤。

  2010年底,我国风电装机并网运行容量仅3107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利用不足100万千瓦。可见,“十二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仍将快速增长。

  不过,在经过一轮跃进式发展后,新能源发展基调将作出适当调整。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12月15日评价称,风电等新能源发展太快,“有些心惊肉跳”。

  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则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度。

  发展思路调整

  按梁志鹏的说法,“十一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历规模化快速增长期,“十二五”期间,要在规模发展基础上,在质量上实现飞跃,建立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任东明表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目标缺少实现机制,政出多门,发电成本高,市场容量小,产业发展资金不足和缺少技术规范和标准问题。并网和市场消纳问题是制约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的瓶颈。”

  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常务委员孙家康认为:“对于新能源发展更应该重视发电量规模,而非装机容量。2010年风电发电总量比重仅为1.18%。风电、太阳能在井喷式发展之后,应该注重从量到质量和效益转变。”

  参与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讨论专家称,“十二五”期间,风电和太阳能发展思路出现调整。风电将采取“集中利用与分散式利用相结合、陆上和海上风电相结合”;太阳能则强调启动国内需求,减少对外依赖。

  除风能、太阳能外,生物质能将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又一个重点产业。

  发改委能源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员秦世平告诉记者:“‘十二五’规划初定,生物质能发电规模为1300万千瓦。综合生物质发电、沼气利用、生物质液体燃料、生物质压缩成型燃料,生物质能产业规模规划5000万千瓦,实现翻番。”

  酝酿配额制度

  “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体制和机制改革,应与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电网运行机制改革、电网调度方式改革、用电负荷管理等工作协调。”梁志鹏说,“如果不做机制改革,风能、太阳能并网则接近饱和,无法再发展。”

  在制度创新上,CRESP课题组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和电网保障性收购制度”,以立法为基础强制要求发电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强制要求电网公司承担购电义务,强制要求电力消费者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政府用法律形式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市场份额做出强制性规定,在总电力中必须有规定比例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

  梁志鹏透露,目前国家能源局正配合其他部门进行配额制研究,基本确定了实施框架。“可能在明年初实施。但配额制仍是行政考核手段。在技术上如何实现,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对于风电、太阳能行业而言,配额制将是极大的激励。

  有能源专家提醒,“一个好的市场配额制的关键是适度合理的配额义务、恰当的责任主体、灵活的市场机制和严格完善的监管体系。有些发电企业基于配额的考虑,低价竞标风电项目,造成招标价格低于成本的不正常现象。”

  除配额制之外,国家能源局正在与内蒙古、甘肃、青海等风电资源大省重协商,探讨建立可再生能源调度运行示范区,减少风电大规模外送。“但需要电价政策调整,用以保障电网和用户利益。”梁志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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