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基金经理心忒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6 01:31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陆文军
操纵股价、老鼠仓、“抢帽子”,这些违规套利手段屡屡突破“红线”获利,不仅侵害普通投资者权益,也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铲除股市“毒瘤”,营造公平投资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这对我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违规交易数百亿元,股市成"提款机"
操纵股价、老鼠仓,国内股市中内幕交易“魅影”频现。
根据证监会最新通报的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案值之大、手法之嚣张,令人触目惊心。
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薛书荣等人以70个自然人名义在44家证券营业部开立112个资金账户,动用超过20亿元资金预先买入锁定股票。
与此同时,安排人员制作荐股PPT,将其再传至薛书荣控制的节目制作单位——中恒信公司,最后通过购买9家电视台证券栏目时段,吸引投资者入市,以“抢帽子”交易方式操纵股价,共交易股票552只,累计交易金额571.76亿元,非法获利4.26亿元。
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又怎么可能知道电视屏幕后面是怎样一个精心布置的圈套呢?
实际上,这种“抢帽子”把戏并不复杂,首先是提前买入指定股票;然后利用电视财经节目等渠道散布虚假信息,诱使投资者买入这些股票;第三步是快速出货,获利了结。简单“三步走”,“套”来巨额利益,坑了无数散户。
在国内股票市场,为了从二级市场获利,更为直接的违规手法就是在机构购买某只股票之前买入,而在资金撤出之前卖出,也就是“老鼠仓”。虽然对此监管异常严格,但铤而走险者前仆后继。
从上投摩根的唐建、南方基金公司的王黎敏到融通基金公司原基金经理张野,从景顺长城原基金经理涂强到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刘海、韩刚,再到今年曝光的许春茂、李旭利,这些“黑色”基金经理给市场留下的不是净值不断攀升的财富效应,而是损人利己的不齿行为。
而近期,光大保德信的“明星”基金经理许春茂也因涉案“老鼠仓”交易一审获刑3年(缓刑3年)。他交代,短短一年多,其违法交易金额接近亿元,非法获利209万元。他承认:“通过‘遥控’他人非法交易,手段很隐蔽。”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分析师江赛春认为,基金行业是一个建立在信托关系上的行业,管理人受托管理资产,投资者的信任是行业存在的根本。基金从业人员利用“老鼠仓”获得利益,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对基金行业的信任。
揭秘内幕交易三大“套利点”
无论是老鼠仓,还是操纵股价,都有一个时间的问题,从中获利必然涉及到何时介入又何时退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重大敏感时间点就成了套利的“关键点”。
财报公布、重大资产重组、IPO之前突击入股都成了“一夜暴富”的手段。而这一切,前提都是需要知晓内幕,并付诸行动。
某些股价的暴涨暴跌总是与并购重组、业绩公布、分红方案如影随形,因其中诱惑不小,也极易成为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的滋生地。
——重大资产重组往往成为不少个股“乌鸡变凤凰”的契机。如果能够在消息尚未披露、股票尚未停牌之前买入,往往能够坐享重组方案落实、股票复牌之后大涨的成果。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的股价异动,已成为国内股市的一种现象。
——年报公布前高送转方案的公司成市场挖掘的重点。相对于中小投资者难以踏准高送转个股而言,基金、券商等机构投资者往往能够“精准”潜伏。
——新股发行前的“突击入股”成PE腐败的重要内容,部分公司再融资之前与机构配合拉抬股价,也在一定程度上危害市场公平,让投资者“上套”。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仇彦英表示,近年来,借助中国资本市场高企的发行市盈率,一些人将内幕交易的阵地从二级市场逐渐转入一级市场。在上市环节中,行政官员、发行企业高管、保荐、PE、询价机构等相关人员都是最先知情的内幕信息人员,这些利益相关者的亲朋借助“资源”之便,在上市前购买该公司的股票,上市之后顺利脱手,获得巨大利益。
将“零容忍”落到实处,创造清明投资环境
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就明确表示,对股市内幕交易将“零容忍”。
东方证券研究员夏锐鹏认为,国内资本市场“违规资金”问题是长期“毒瘤”,必须以更严厉的制度手段堵住漏洞。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内幕交易、控制股价、老鼠仓等行为,最难界定的是“内幕”的概念,而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也经常会被钻空子。事实上,除了已经查处的内幕交易,还有很多打擦边球的交易。
除了标准的界定之外,判罚不力、违法成本偏低已经成为造成内幕交易频频出现的一大原因。在美国,同样涉嫌内幕交易的美国对冲基金公司帆船集团创始人拉杰·拉贾拉南被判处11年监禁,除了退还5380万美元非法所得,法庭还判处1000万美元罚金。该公司包括交易员、律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顾问在内的25人被认罪或定罪。
与之相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20年,监管力量相对薄弱。《证券法》对于内幕交易等市场失当行为的处罚大概是1至5倍,往往就是几万、几十万元了事。“这个数字对于资本市场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能有多大震慑?”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等建议,当务之急是从制度层面实现对内幕交易的源头治理,发动包括投资者、民间力量在内共同参与对此类案件的监管;提高内幕交易违法犯罪成本,强化内幕交易防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