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遇难学生获赔50.2万余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6 03:04 来源: 郑州晚报
记者从15日召开的“丰县校车事故”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因事故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赔偿,丰县政府参照有关法规,核定给每位遇难者家庭代偿死亡赔偿金等以及支付救助金共计50.2万余元。
此次事故,驾驶员洪某负全部责任
据丰县副县长张斌介绍,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进行各项善后工作。经县公安交警部门初步认定,此次事故驾驶员洪某负全部责任,考虑到其支付能力有限,县政府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核定给每位遇难者家庭代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计25.26125万元,同时,县政府一次性支付抚慰救助金25万元,合计50.26125万元,款项全部由县政府财政支出。
伤者情况趋于好转,一名重症患者已清醒
此外,目前在徐州两家医院继续治疗的8名受伤学生中,有7名学生伤情继续趋于好转,正在恢复。另一名重症患者伤情较以前有明显好转,14日晚已意识清醒。
张斌说,在全力救治伤员、安抚遇难学生亲属的同时,相关方面认真查询12日事发时乘坐事故车辆自行返家的学生,动员他们进行健康复检跟踪。目前已有7名学生进行了全面体检,两名存在轻度肺炎症状的学生已实施抗炎治疗。
车辆实载人数问题正在调查
对于公众质疑的事发时车辆实载人数问题,徐州市和丰县已经组成联合调查组,为确保数字真实可靠,正通过学校组织,采取学生问卷调查、同学间相互印证调查、现场模拟、教师谈话、专家论证等方法,排查当时乘车学生,准确的调查结果将在第一时间发布。
目前,徐州市、丰县已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将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有关单位和领导,依据相关法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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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尽最大努力维护校车交通安全
公安部日前表示,各级公安机关和交管部门要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最高的路权为校车提供保障服务,以最严的措施查处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尽最大的努力维护校车交通安全。
记者在15日公安部召开的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视频会议上了解到,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交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把好校车驾驶人安全资格审查、校车安全状况检查、路面通行执法和责任主体监督“四关”,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整治。
据悉,针对当前校车事故频发问题,公安机关将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对校车驾驶人开展逐一审查,坚决清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车驾驶人,特别是对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与校车不符,以及不具备相应车型3年以上驾驶经历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尽力选配经验丰富、品行端正、责任感强的驾驶员驾驶校车,对他们既严格管理,也优待善待。将全面检查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对未登记备案、擅自改装和加装座椅、安全性能不过关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运整改,直至达标后才允许运行。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目前《校车安全条例(草案)》正在征求意见,各地要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全力先做起来。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推动校车安全源头性、基础性问题的解决。本组均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