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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麦隆政府职能介绍之十一:公共卫生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7 00:05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公共卫生部(Ministère de la santé publique)负责制定与执行国家公共卫生政策。其主要职能如下:

  - 保证与管理国家公共卫生机构与组织的发展

  - 对私营卫生机构进行技术监督

  - 扩大国家公共卫生机构的覆盖面

  - 预防与抵抗大流行病等疾病的发展

  - 发展预防性医学

  - 保证国家卫生医疗质量,改善国家公共与私营卫生机构技术平台

  - 协同相关行政部门,促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

  - 协同对外关系部,开展国际医疗卫生合作

  - 跟踪公共卫生技术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的活动

  - 协同相关行政部门,跟踪体育等职业病学的发展

  - 协同科研与创新部,保证传统医学的发展

  - 对医生、药剂师等医疗卫生人员进行再培训

  - 监督医生、药剂师等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发展

  - 协同社会事务部,跟踪保罗?埃米尔?勒热尔残疾病人康复中心(Paul Emile LEGER)等医疗机构的活动

  - 协同对外关系部,保证政府与国际卫生组织等的联系

  - 对全国公共卫生机构进行技术监督

  公共卫生部领导以下机构:

  - 人口生育与内窥镜外科手术运用与研究住院中心

  - 喀麦隆巴斯德中心

  - 国家医疗质量鉴定实验室

  - 国家基础医疗卫生用品供应中心

  内设部长一名,负责防治流行病事务的国务秘书一名。

  <摘译自12月9日喀麦隆2011/408号总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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