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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如何应对体育贿赂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1 00: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05年发生在德国的“霍伊泽尔事件”,被称为德国足球史上最大、最震撼、最丑陋的赌球事件。德国裁判霍伊泽尔收受赌球集团贿赂以后,故意操纵了2002年12月3日卡尔斯鲁厄队与杜伊斯堡队的乙级联赛比赛。

  德国法庭认定,霍伊泽尔接受赌球公司请托操纵比赛的行为,属于商业受贿中所包含的体育受贿罪。后来,霍伊泽尔以“涉嫌操纵比赛和赌球”的罪名获刑29个月;另一名裁判多米尼克·马克斯也被判刑18个月。

  德国刑法典第331条第2款规定,“法官或仲裁人,对现在或将来的职务行为,为自己或他人索要、让他人允诺或接受他人利益的,处5年以下监禁……”这里的“仲裁人”包括了体育比赛中的裁判员。

  在意大利,曾引起该国足坛震动的“电话门”让其主角——尤文图斯俱乐部前总经理莫吉受到惩罚。因为在2006年操控比赛,莫吉被意大利足协作出“终身禁止从事涉及意大利足球的活动”的处罚。并被那不勒斯一家法院以阴谋操纵比赛和欺诈舞弊判处5年零4个月监禁。

  莫吉遭受处罚的法律依据,来自意大利刑法中对商业贿赂罪的规定。

  不止是足球圈,贿赂行为在竞技体育的其他项目中也时有发生。

  1919年,美国职棒大联盟爆出了最严重的放水打假球事件,史称“黑袜事件”。

  除了行业自律,美国在《体育贿赂法案》中规定了有关体育运动、竞技比赛等活动中的职业或业余的运动员和裁判员贿赂罪的规定,通过刑事处罚的方式,对发生在体育领域的贿赂行为进行规制。

  采取类似规制手段的国家还有日本。日本的商业贿赂罪对有关裁判员等体育活动主体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此外,俄罗斯联邦刑法在第184条专门规定了“操纵文体活动罪”,对“收买职业体育比赛和娱乐性商业竞争的参加者和组织者”的行为进行处罚。

  今年7月27日,国际体育律师布莱克肖撰文指出,英国的2010年贿赂法案已经生效。

  “这部法案将在国际体育市场推广和营销的行为纳入了其规制范围,包括足球世界杯赛事委员会等体育机构也可能成为贿赂的对象。”布莱克肖提醒说,“大家可得小心了。”

  (实习生 郝帅 本报记者 来扬)

  (责任编辑:彭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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