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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中国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已达八成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1 14:0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本世纪头二十年的奋斗目标。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1],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和各地统计研究部门对2000年~2010年全国及各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进行了统计监测。结果表明,过去的十年中,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努力克服了严重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生产成本上涨、“非典”疫情、罕见的冰雪灾害与大地震、泥石流,以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等众多不利因素的影响,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态建设与自然环境保护态势良好。全国及各地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展顺利,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59.6%提高到2010年的80.1%

  据最新统计数据分析,2010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2]达到80.1%,比2000年提高20.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2.05个百分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六大方面: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的实现程度都有较大的提高(见表1)。

  12000-2010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在六大方面的实现程度

  单位:﹪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

  59.6

  60.7

  61.8

  63.0

  64.8

  67.2

  69.9

  72.8

  74.7

  77.5

  80.1

  经济发展

  50.3

  52.2

  54.4

  56.3

  58.2

  60.6

  63.4

  66.6

  69.1

  73.1

  76.1

  社会和谐

  57.5

  59.6

  57.1

  56.3

  59.9

  62.8

  67.6

  72.1

  76.0

  77.7

  82.5

  生活质量

  58.3

  60.7

  62.9

  65.5

  67.7

  71.5

  75.0

  78.4

  80.0

  83.7

  86.4

  民主法制

  84.8

  82.6

  82.5

  82.4

  83.7

  85.6

  88.4

  89.9

  91.1

  93.1

  93.6

  文化教育

  58.3

  59.1

  60.9

  61.8

  62.2

  63.0

  64.1

  65.3

  64.6

  66.1

  68.0

  资源环境

  65.4

  64.6

  66.3

  67.2

  67.7

  69.5

  70.6

  72.6

  75.2

  76.8

  78.2

  (一)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50.3%提高到2010年的76.1%

  “经济发展”包括人均GDP、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城镇人口比重和失业率(城镇)五项监测指标,主要反映经济方面的发展情况。据监测,2010年中国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实现程度为76.1%,比2000年提高25.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2.58个百分点。从五项监测指标来看,2010年人均GDP达到29992元(当年价),按可比价格计算,是2000年的2.56倍,十年间年均增长9.8%,实现程度首次超过60%,达到64.0%;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76%,比2000年的0.90%几乎翻了一番,实现程度为70.4%;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3.1%,比2000年的39.0%上升了4.1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86.2%;城镇人口比重达到49.95%,比2000年的36.22%上升了13.73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83.3%;失业率一直保持在目标范围内,实现程度为100%。

  (二)社会和谐程度逐步改善,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57.5%提高到2010年的82.5%

  “社会和谐”包括基尼系数、城乡居民收入比、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和高中阶段毕业生性别差异系数五项监测指标,主要反映社会发展的协调程度。据监测,2010年中国在社会和谐方面的实现程度为82.5%,比2000年提高25.0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2.50个百分点。从五项监测指标来看,2010年基尼系数[3]略高于2000年的0.412,实现程度为79.8%;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为3.45,比2000年的2.85上升了0.60,实现程度为70.3%;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4]为50.95%,比2000年的68.74%缩小了近18个百分点,已达到预定目标;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5]达到65.6%,比2000年的13.3%上升了52.3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72.8%;高中阶段毕业生性别差异系数为99.25%,比2000年的110.64%缩小了11.4个百分点,实现程度接近100%。

  (三)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58.3%提高到2010年的86.4%

  “生活质量”包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尔系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平均预期寿命五项监测指标,主要反映居民生活的发展变化情况。据监测,2010年中国在生活质量方面的实现程度为86.4%,比2000年提高28.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2.81个百分点,在六大方面中实现程度提升的幅度最大。从五项监测指标来看,201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估计为10046元(2000年不变价),是2000年的2.73倍,实现程度为67.0%,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恩格尔系数[7]为38.4%,比2000年的45.6%下降了7.2个百分点,已达到预定目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达到27.0平方米,比2000年的19.0平方米增加了8.0平方米,达到预定目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6.4‰,比2000年的39.7‰降低了23.7个千分点,实现程度为73.2%;平均预期寿命估计达到73.5岁,比2000年的71.4岁增加了2.1岁,实现程度为98.0%。

  (四)民主法制逐步健全,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84.8%提高到2010年的93.6%

  “民主法制”包括公民自身民主权利满意度和社会安全指数两项监测指标。据监测,2010年中国在民主法制方面的实现程度为93.6%,比2000年提高8.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87个百分点。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公民自身民主权利满意度[9]达到82%,比2000年的60%增加了22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91.1%;以2000年为基期,从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生活安全和生产安全四个方面综合来计算的社会安全指数[10],2010年实现程度达95.6%。

  (五)文化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58.3%提高到2010年的68.0%

  “文化教育”包括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和平均受教育年限三项监测指标,主要反映文化教育方面的发展情况。据监测,2010年中国在文化教育方面的实现程度为68.0%,比2000年提高9.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97个百分点。从三项监测指标来看,我国文化产业保持高速增长,尤其是2008年以来,文化产业逆势上扬,其消耗少、污染低、附加值高等优势进一步凸显,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约为2.75%,比2000年提高了将近1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55.0%;受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因素的影响,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为10.22%,比2000年的11.68%下降了1.46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63.9%;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预计为8.64年,比2000年的7.79年提高0.85年,实现程度为82.3%。

  (六)资源环境保护态势良好,实现程度由2000年的65.4%提高到2010年的78.2%

  “资源环境”包括单位GDP能耗、耕地面积指数和环境质量指数三项监测指标,主要反映资源利用状况和环境保护成果。据监测,2010年中国资源环境方面的实现程度为78.2%,比2000年提高12.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1.28个百分点。从三项监测指标来看,由于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大力实施,2010年单位GDP能耗已下降至1.21吨标准煤/万元(2000年不变价,下同),比2000年的1.4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了17.6%,实现程度为69.5%;以2000年为基期计算的耕地面积指数[11]2010年为94.5%,仍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从空气、水、绿化等方面综合计算的环境质量指数[12]达到76.7%,比2000年的59.2%增加了17.5个百分点,实现程度为76.7%。

  (责任编辑:孙丹)

  

  二、四大区域[1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均有上升,但区域间差距仍然较大

  从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看(见表2),十年间中国四大区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均有明显提升。2010年,东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为88.0%,比2000年提高23.7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为77.7%,提高22.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为71.4%,提高18.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为82.3%,提高22.0个百分点。从十年来的年均增长速度来看,东部地区增幅最高,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低。

  220002010年中国四大区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

  单位:%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东部地区

  64.3

  66.5

  69.0

  70.5

  72.4

  75.1

  78.1

  81.4

  83.5

  86.0

  88.0

  中部地区

  55.6

  57.9

  58.8

  60.3

  62.1

  64.1

  67.0

  70.6

  72.7

  75.6

  77.7

  西部地区

  53.2

  54.2

  55.1

  56.1

  56.9

  59.2

  61.0

  64.4

  66.2

  68.9

  71.4

  东北地区

  60.3

  62.0

  63.9

  66.0

  67.6

  69.2

  72.2

  74.9

  77.5

  80.5

  82.3

  (一)东部地区实现程度最高,发展速度最快

  2000年,东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达到64.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7个百分点。到2010年,东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到了88.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了7.9个百分点。无论是每年的实现程度还是实现程度的提升幅度,东部地区都居全国四大区域之首。到2010年,东部地区已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等7省(市)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超过了90%。

  (二)中部地区实现程度较低,但发展速度较快

  2000年,中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为55.6%,比全国的平均水平低4.0个百分点。到2010年,中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到了77.7%,比全国的平均水平低2.4个百分点。从六大方面来看,中部地区主要在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方面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实现程度为64.2%,比全国低11.9个百分点;生活质量的实现程度为83.4%,比全国低3.0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的六个省份发展比较均衡,201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均在80%左右。

  (三)西部地区实现程度和提升幅度均低于东部和中部,但已现加快势头

  2000年,西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为53.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4个百分点。到2010年,西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为71.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7个百分点。从六大方面来看,西部地区均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在经济发展、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这三大方面,2010年的实现程度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13.7、11.2和8.4个百分点。然而可喜的是,与2009年相比,西部地区2010年的增速在四大区域中排在首位,显示出了其快速发展的巨大潜力。从西部地区12省(区、市)来看,虽然其发展水平都相对较低,201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都达到了60%以上,全部实现了整体小康。其中近年来内蒙古发展较快,2010年的实现程度已接近80%;广西、重庆、四川和陕西等4省(区、市)的实现程度位于70%-80%;其余贵州、云南等7省(区)的实现程度位于60%-70%。

  (四)东北地区实现程度较高,发展速度较快

  东北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低于东部地区,但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2000年,东北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为60.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了0.7个百分点;到2010年其实现程度达到82.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了2.2个百分点。从六大方面来看,东北地区主要在生活质量方面的实现程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东北地区生活质量的实现程度为82.3%,比全国低了4.1个百分点。2010年,辽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首次超过85%,吉林首次超过80%,黑龙江已接近80%。

  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均有所加大,“十一五”时期增速快于“十五”时期

  2000-2010年历经了中国的“十五”时期和“十一五”时期。从两个时期考察,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在“十五”时期年均提高1.51个百分点,在“十一五”时期年均提高2.59个百分点,高于“十五”时期1.08个百分点,增速有所加快。

  (责任编辑:孙丹)

  

  (一)从六大方面来看,增速均有所加快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六大方面在“十一五”时期的增速均高于“十五”时期(见图1)。由此可见,“十一五”时期构建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效果明显,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生活质量持续改善,文化教育和资源环境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国家统计局:中国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已达八成

  (二)从四大区域来看,中、西部地区的阶段性变化较大

  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在“十一五”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的年均增速均高于“十五”时期(见图2)。“十五”时期,实现程度的年均增速从高到低依次为东部地区、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且各地区年均增速之间的差距较大,最高的东部地区的年均增速比最低的西部地区高了近1个百分点;到了“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速从高到低依次分别为中部地区、东北地区、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四大区域之间的年均增速差异明显缩小,最高的中部地区的年均增速比最低的西部地区仅高了0.3个百分点。

  从两个时期的年均增速对比来看,东部地区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但是随着东部地区多个省份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突破90%,今后的提升速度可能会逐渐放缓;中部地区在“十一五”时期的年均增速比“十五”时期高了1.0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发展水平较低,但其在“十一五”时期的年均增速比“十五”时期翻了一番,显示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东北地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国家统计局:中国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已达八成

  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政策建议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前后十年的交汇点上,回顾前十年成绩卓著,展望后十年仍任重道远。要如期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今后十年要继续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抓住和利用好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推动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要着力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走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第二产业优化发展、第三产业加快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趋向合理化的良好局面,为下一轮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我创新能力

  要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完善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科技投入体系;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动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以机制创新和环境建设为重点的创新服务体系。同时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人才培养,集中科研力量,突破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重视科技成果的引进与消化吸收,做好引进技术与产业发展的对接;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完善社保体系

  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覆盖率。特别要重点关注农村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城镇未就业居民等弱势边缘群体的保障问题,加快实现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和全国一体化,使尽可能多的人口可以真正享受到社会保障带来的好处。

  (四)注重环境保护,坚持节能减排

  要继续坚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坚定不移地把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始终放在突出位置,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污染的绿色新兴产业,逐步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经济发展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走环境与经济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注释】

  [1]2003年初,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开始研究制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2007年又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对指标体系做了重要修订。为了便于各地开展监测工作,2008年6月由国家统计局正式印发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国统字[2008]77号),方案中的指标体系由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等6个方面23项指标组成。

  [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是一种综合指数,是各监测指标实际值除以标准值,然后再经加权综合而得的。实现程度60为总体小康,100为全面小康,也就是说,全国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是以60为起点,100为终点。

  [3]基尼系数是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其经济含义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因此其最大为“1”,最小等于“0”。前者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个人占有了;而后者则表示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绝对平均,即每个人的收入完全相同。一般情况下,基尼系数处于0和1之间。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目前,我国城镇和农村基尼系数可分别通过城乡居民住户收支调查的原始资料计算得出,但由于我国城乡居民的住户调查尚未一体化,所以,还不能直接通过住户调查资料计算全国的基尼系数,只能根据城乡居民住户调查收支分组资料估算得出。

  [4]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是通过计算全国31个省(区、市)人均GDP的变异系数得出的。它反映的是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异情况,其值越大,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异程度越大,反之亦然。

  [5]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是指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人口占政策规定应参加人口的比重。基本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为重要,所以在计算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时只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率。

  [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根据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城、乡常住人口比重加权平均计算得到的。目前,统计部门只公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可通过计算农村居民总收入减去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财产性支出、转移性支出得到。

  [7]恩格尔系数是根据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以及城、乡常住人口比重加权平均计算得到的。

  [8]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指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和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的加权平均。

  [9]公民自身民主权利满意度指公民对自身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满意程度。此指标是一项主观性指标,其数据通过抽样调查取得。

  [10]社会安全指数是一个合成指数,表示社会安全的状态。指一定时期内,社会安全的几个主要方面(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生活安全、生产安全等)的总体变化情况。其中,社会治安采用万人刑事犯罪率指标;交通安全采用万人交通事故(含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等)死亡率指标;生活安全采用万人火灾事故死亡率指标;生产安全采用万人工伤事故死亡率指标。[11]耕地面积指数是指报告期耕地面积与基期耕地面积的比率。当耕地面积增加时,比率大于100%;当耕地面积减少时,比率小于100%。[12]环境质量是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地质环境、噪声等环境要素优劣的一个综合概念。由于环境统计数据的限制,环境质量指数的计算目前暂由水环境、大气环境、绿化等环境要素构成,待条件成熟时,再加其他。环境质量指数包括: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地表水达标率和国土绿化达标率。[13]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0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6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12省(区、市);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3省。(国家统计局科研所)

  (责任编辑: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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