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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专员办积极做好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2 11:45 来源: 财政部网站

  2011年12月22日来源:广东专员办

  在最近开展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中,广东专员办检查组采取了“一听、二查、三核对”的方式,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听”,即听汇报。听取广东省财政厅2010年落实政法经费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我省安排落实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资金分配情况,摸清资金规模和分布市县。

  “二查”,即查预算和政法部门支出。查预算是指从财政预算分配人手,通过详查预算分配方案,测算评估专项资金支出比例、用途是否合法合理的方法。运用此种方法,可以查清省财政是否按财政部要求的数额足额安排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按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到下级财政部门。查政法部门支出是指实地到政法部门检查,以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收支为切人点,检查财务管理是否实行单独核算,审查资金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以资金流向为着重点,审查是否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办案经费开支范围,核对专款支出确认的准确性.入账的及时性;以业务装备经费支出为着力点,检查装备采购、验收、结算程序的合法性。

  “三核对”即核对省级财政与市县财政的资金分配数据、核对市县财政与市县政法部门资金拨付金额、核对市县政法部门与省级政法部门资金管理系统数据。首先,通过省级财政与市县财政的资金分配数据相核对,审查省级财政部门是否根据本省基层公检法司部门现状及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在公检法司各部门之间及在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之间的数额,其中,用于业务装备经费的数额是否不低于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50%。其次,通过市县财政与市县政法部门资金拨付相核对,审查市县执行预算时有无混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指标与本级预算安排指标的问题,有无自行调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部门及分项目数额,有无改变用途或平衡预算。最后,通过市县政法部门与省级政法部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系统相核对,审查政法部门是否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额进账,确保资金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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