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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力推动 政府采购制度创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3 03:12 来源: 经济日报

  本报讯 记者艾芳报道:湖北省不断改进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在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采购成本不断降低,扶持了自主品牌,减少了违规违法现象。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胡海滨告诉记者,采购中心自2004年3月成立以来,采购规模由2004年的62.1亿元发展到去年的265亿元,采购范围也由过去一般办公用品、汽车等通用项目,逐步扩展到远程教育、电子政务、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等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还以扩大内需为契机,大力推动自主创新、节能环保、进口产品审核等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据统计,去年湖北省采购国内产品的比重达到99%,中小企业产品占政府采购规模的79%。该省还加大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购买环保产品的力度,去年采购节能产品占同类产品的100%,采购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的80%。此外,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认真落实《自主创新产品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积极响应不同领域对政府采购扶持功能的要求,在支持自主创新品牌、推动保护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我们一直坚持满足需求条件下的最低价中标原则和市场充分竞争原则,通用项目都采用最低价评审法,在保证采购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合理最低价中标。”胡海滨说。他们还在控制内部采购运作成本上做文章,中心组织实施采购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仅此一项,每年可节约财政代理费支出5000万元以上。

  2008年,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被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全国政府采购制度创新试点单位之一。2010年1月,湖北省政府与监察部就加强武汉城市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签订《省部合作备忘录》,将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列为监察部预防腐败局工作联系点,稳步推进政府采购的反腐倡廉工作。

  为使政府采购在“阳光”下健康发展,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一直积极倡导“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规范”的工作理念,做到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该公开的全面公开,将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整个政府采购活动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他们制订了《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务公开制度》等,要求非涉密政府采购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将以往仅公开招标的项目在指定的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规定作了修改,要求非公开招标项目以及技术需求、评审原则、评分办法等内容都要在网上公告,最大程度保证供应商知情权和平等参与权,防止招标存在不公正,主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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