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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明年起监测PM2.5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3 05:41 来源: 东南快报

  中介是否可靠

  以后上信用信息平台一查便知

  本报讯(记者谢丹见习记者陈聪文)想看看自己找的中介是否可靠,以后上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查一查就知道啦。有不良记录的中介或中介执业人员,都将被公布在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上。

  昨日,省政府的消息称,2012年1月1日起,我省将施行《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建立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并与其他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以及设区市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互联。而各行业中介组织的主管部门要将本行业的信息以及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时、准确、完整地汇入该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市场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信息都将公开,以保证这些中介组织的信用记录和奖惩信息全社会共享。

  此外,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还将定期对市场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进行评价,认定信用等级。市场中介组织信用分为守信和失信,失信又分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对于严重失信中介组织,将被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相关部门进行重点专项监督检查。

  虚假宣传、隐瞒委托人等行为中介组织最高罚3万元

  《办法》还规定,市场中介组织或执业人员存在以下八种行为,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对市场中介组织执业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市场中介组织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八类行为包括提供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信息或者资料;对服务作虚假宣传;提供虚假资料、信息,伪造、变造交易文件或者凭证,出具虚假报告、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文件;对委托人采取隐瞒、欺诈、胁迫、串通等非法手段,损害委托人或他们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索取、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务;在收取保证金、定金、预付款、样品的过程中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

  此外,以他人名义执业,或者允许他人以本组织、本人的名义执业;以不合理条件对委托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执业人员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同行业市场中介组织执业等行为,将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报讯(记者刘晓霞)PM2.5监测有了具体时间表。明年起,福州作为省会城市,将率先开展PM2.5监测,目前福州已有三处空气监测点具备监测PM2.5的能力。

  福州市环保局表示,前日在北京进行的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大会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公布了PM2.5和臭氧监测时间表:2012年,将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而2016年则是新标准在全国实施的关门期限,届时全国各地都要按照该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

  这意味着,福州市作为省会城市,将从明年开始进行PM2.5监测并公布的工作。福州市环保局表示,关于具体何时开始实施、在市区哪些地方设点,以及如何向市民公布监测结果等方案将尽快出台。

  据了解,目前福州地区现有的空气监测点中,紫阳、城门、快安三处具备了

  PM2.5自动监测能力。但因为没有纳入国标的缘故,PM2.5的数值在福州市环保局的网站上并没有公布。

  随着福州明年正式开始监测PM2.5,环保部门表示,未来将添置监测仪,还计划在马尾增设一处监测点。

  据了解,按空气污染指数计算,去年福州市空气质量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中排名第五。

  福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汪家升表示,目前福州市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这两个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的一级标准要求。可吸入空气质量指标(PM10),已经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的二级标准。

  今年,福州市环保局在网站发布空气质量月报显示,今年1月到11月,福州空气质量均为优良,只有5天有轻微污染。以11月为例,福州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一级天数14天,占全月总天数的46.7%,二级天数16天,占全月总天数的53.3%。预计今年全年空气质量情况将优于去年,且好于全国大多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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