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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道“坎”还有几道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9 00:3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本报评论员赵民望

  发生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广东省一个村庄的事件,通过满足群众利益诉求的方式及时化解了。不仅如此,“乌坎事件”本身或就此成为处置类似事件的一种标本。

  坏事变好事的质变过程,引来了舆论的高度肯定,我们同样以为,面对日益纷繁的利益诉求,执政者必须首先清醒地意识到,维稳只是单方面的,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应当予以充分地尊重。而“乌坎事件”得以顺利解决,公众预期乐观的一个非常关键的核心即来自广东官员“要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这一执政理念的转变。

  在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今年9月下旬因404亩土地的征地赔偿、村财务、村干部换届等问题引发村民上访;和平游行之后出现的部分冲突,最终导致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为控制事态,动用武警成了地方执政者的习惯性选择,可情势却越发严峻,“乌坎事件”进而吸引了海外媒体的高度关注。当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率领的省工作组进驻陆丰之时,“民意为重、群众为先、以人为本、阳光透明、法律为上”的原则缓和了情绪激烈的当地村民,乌坎事件转机由此出现。此后,约定俗成的“群体事件”的定性被弃用,“乌坎事件”成为一起“村内利益纷争”。此前,即便广东省内的数起聚集事件,也无一例外均被视为“群体事件”。

  定性的变化,其实展现的是政府尊重群众利益诉求的明确立场;而广东处理乌坎事件的做法到得村民认同的同时,作为“乌坎事件”事实上就就已经迈过了一道“坎”。方方面在肯定广东此次的危机处理手段的时候,莫不希望以此为契机,推动社会管理方面的改革。

  实事求是地说,乌坎村是过了一道“坎”,但是,从肯定村民利益到承认博弈的存在,再到平等谈判解决问题的广东乌坎事件处理模式,是否真正能够就此树立起来,成为中国社会管理改革的一个醒目路标?因为,面对转型期的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博弈,公权力的介入、政府的管理方向不仅不清晰,而且只有封堵、压制等强硬手段的重复。也就是说,过了一道“坎”还有一道道梁,没有扎实的改革推进,想要进入平等、法制的和谐社会,仅靠强硬手段是无法绕行通过的。

  首先,许多类似事件本质上都是因为群众的根本利益受损所致。乌坎村村民的两个诉求中,一是土地问题,二是村务不公开。村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多方诉求无果,才有了万不得已的下策。脱离了民众的实际利益,再周全的“民生为本“方略都是空谈。

  其次,承上所述的村民对“村务不公开”的愤怒,表明了群众的民主、平等和权力意识已发生显著变化,基层政权却还是老调重弹,不去正面回应。那个汕尾市书记大谈境外敌对势力,烂媒体的介入,然后就是权力相威胁,全然忘记了自己职权的出处,更无视村民的公民权利。

  第三,乌坎村的“村民自治组织”名存实亡,村民自己选举罢免“干部”的民主程序失效。村民只能被动地“反映村干部贪污受贿,卖地不跟他们商量”,却无力行使罢免“村长们”的权利。说到底,这不是村民自治的“民主”出了问题,而是民主没有落地、没有监督,民主不够的问题。

  “乌坎事件”无疑是一块基石,乌坎村提供的范本仍然需要检讨修正。假如此次出动的不是省级工作组,最终牺牲的可能依旧是“不明真相的群众”;省级党政组织与村民平等对话固然是进步,同时也暴露了“法制”路径的断裂,“靠组织”解决社会利益冲突根本上还是人治是官治,制度化、法制化的前途唯亟待改革再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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